國家民委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面試公告
一、面試考生名單
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依據(jù)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報考我委考生成績,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考生名單
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依據(jù)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報考我委考生成績,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考生名單
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有關規(guī)定,依據(jù)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和報考我委考生成績,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一)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考生名單
職 位 |
姓 名 |
準考證號 |
面試最低分數(shù) |
面試時間 |
政策法規(guī)司政策法規(guī)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
楊鹍飛 |
109165076821 |
111.20 |
3月6日 上午 |
王 鵬 |
10913104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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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金逵 |
10913501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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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慶 |
109133017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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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 芳 |
109142173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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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檢查司民族關系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
閆季華 |
109143141416 |
113.90 |
3月7日 上午 |
聶菁菁 |
10913104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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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俊梅 |
10915330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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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偉 |
109137068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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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雯瀟 |
109145227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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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進軍 |
109132313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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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發(fā)展司綜合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
張 丹 |
109111150415 |
118.90 |
3月6日 下午 |
顧佳祿 |
109132032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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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揚 |
109161012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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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蕾 |
10917137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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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兆玉 |
10913967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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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濟發(fā)展司規(guī)劃統(tǒng)計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
萬曉璐 |
115111172019 |
114.20 |
3月6日 下午 |
高 丹 |
104121035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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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衛(wèi)軍 |
11513105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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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 涌 |
90515105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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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柳位 |
11517056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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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退休干部局保健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
余 興 |
109144013619 |
105.30 |
3月7日 下午 |
陸 珊 |
10917033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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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林哲 |
10914101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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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博 |
109112032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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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楠楠 |
109170904117 |
(二)考試錄用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面試考生名單
民族理論政策研究室邊疆研究處主任科員及以下 |
石 蕾 |
109170843128 |
106.70 |
3月7日 下午 |
李世強 |
10917047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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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鳳美 |
109153302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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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 云 |
10913502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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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玉吉 |
109136042813 |
(一)面試時間:2010年3月6日至7日,每日上午9:00開始,下午13:30開始。
上午參加面試的考生請于當天8:30報到,8:50準時進入候考區(qū);下午參加面試的考生請于當天13:00報到,13:20準時進入候考區(qū)。未按時進入候考區(qū)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二)面試地點:國家民委機關辦公樓三層第一會議室。報到和候考地點:國家民委機關辦公樓二層201室。
三、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于2009年2月4日前,通過本人報名時所填寫的電子郵箱發(fā)送郵件到mwgwy2008@seac.gov.cn確認參加面試。
(二)考生應于2009年2月4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委:
1.報名登記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wǎng)站下載填寫);
2.已獲得的大學各學習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能夠按時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證明);
3.身份證復印件;
4.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張;
5.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為應屆畢業(yè)生的,需提供學生證復印件和報名推薦表(加蓋學校公章);
考生身份為社會在職人員的,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考生身份為待業(yè)人員的,需提供待業(yè)證明(由檔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開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開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考生身份為留學歸國人員的,需提供留學歸國證明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未按上述要求辦理確認手續(xù)并提供材料的,視為主動放棄面試,由該職位其他筆試合格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三)參加面試考生報到時,需交驗考生本人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筆試準考證、學歷和學位證書、留學歸國證明和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原件。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后參加面試。缺少上述證件材料者,取消面試資格。
(四)考生應對本人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發(fā)現(xiàn)信息不實,取消其面試或錄用資格。
(五)國家民委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太平橋大街252號(民族文化宮西100米,民族飯店西側(cè)路口往北即到)。郵編:100800。
乘車路線:乘地鐵1號線(西單、復興門站)、2號線(復興門站)、4號線(西單站)和10、15、37、626路公共汽車均可到達。
聯(lián)系人:劉維猛、羅冀克
聯(lián)系電話:010-66056181
國家民委人事司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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