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錄人數(shù)、范圍、程序和條件
此次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全省法院、檢察院等系統(tǒng)主任科員以下職位公務員344名。公開考錄按照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組織考核、審批錄用的程序進行。除職位資格條件中注明面向全國考錄的職位外,其它職位皆面向全省(本省生源、本省院校畢業(yè)生或在本省服務二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考錄。報考者必須具備公務員考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達不到條件要求的不予報名,并將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不符合資格條件者,隨時取消其考錄資格。
對報考州市地及以下職位公務員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縣以下基層單位服務滿二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志愿者(含在州級服務的青南計劃)和“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崗教師;授予“全國公安機關一級英雄模范”、“全國公安機關二級英雄模范”、“全國特級優(yōu)秀人民警察”稱號和公安系統(tǒng)烈士的子女,筆試總成績加5分。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fā)《關于積極促進到農(nóng)村牧區(qū)基層服務期滿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的意見(試行)》的通知(青組發(fā)[2009]169號)精神,對在縣級基層服務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大學生西部志愿者(含州級服務的青南計劃)、“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崗教師或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少數(shù)民族考生,報考州市地及以下職位時,在筆試總成績加5分的基礎上,再加2分。年齡條件凡符合青組發(fā)[2009]169號文件要求的,按青組發(fā)[2009]169號文件執(zhí)行。每個職位報考人數(shù)不滿5人形不成競爭的,原則上取消該職位的錄用計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考錄采用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資格審查、網(wǎng)上繳費和網(wǎng)上下載打印準考證,報名時間為2010年1月19日—26日;報考人員請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www.qhpta.com),詳細閱讀網(wǎng)上報名操作步驟,認真按照操作步驟完成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不能使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登錄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ǎng)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
筆試結(jié)束后,每個職位進入前3名的考生,需向各州市地的組織人事部門或錄用部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張,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虛作假的視為作弊,取消考錄資格。已經(jīng)在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本次考錄不得報考。
三、筆試內(nèi)容、時間和地點
1、筆試內(nèi)容:申論(占筆試成績的4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筆試成績的40%)、計算機應用(占筆試成績的20%),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報考藏(蒙)漢兩種語言和語言文字職位的,進入該職位前三名的考生在面試之前進行民族語言測試,民族語言測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空缺的面試名額,按所在職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參加民族語言能力測試。報考藏(蒙)漢兩種語言文字職位的考生,筆試《申論》第二問必須用職位要求的民族語言文字答題,否則不計分,按未達到職位要求處理,取消其考錄資格。體檢、考察人選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考錄資格,按該職位的考錄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2、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2010年3月13日—14日,考試日期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gòu)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網(wǎng)址:http://www.qhrs.gov.cn
青海省人事考試中心聯(lián)系電話:0971-6139342
附:
青海省法、檢等系統(tǒng)公開考錄公務員職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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