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0年選聘2052名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公告
根據(jù)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下達2010年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選聘名額的通知》(組通字[2010]22號)和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全省2010年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的通知》(鄂組通[2010]35號)精神,現(xiàn)將湖北省2010年選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計劃選聘數(shù)量
2010年我省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2052名。原則上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市(州)、直管市和神農(nóng)架林區(qū)(分配計劃見附表一),根據(jù)畢業(yè)生定向應聘和到崗情況,省委組織部以市(州)為單位統(tǒng)籌調劑,爭取應聘盡聘。
二、選聘對象和條件
30歲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的應屆和2009年畢業(yè)生,原則上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下同),非中共黨員的優(yōu)秀畢業(yè)生經(jīng)學校推薦也可報名應聘。
選聘的基本條件:(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組織紀律觀念強。(2)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良好,文化功底扎實,具備一定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3)志愿到農(nóng)村基層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精神。(4)身心健康。
參加“三支一扶”活動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yè)生,本人自愿且具備選聘條件的,經(jīng)組織推薦可作為選聘對象(須由服務地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出具證明)。
三、選聘工作原則
選聘工作堅持自愿報名、雙向選擇,公開選聘、擇優(yōu)錄用,合理安排、保障待遇的原則。
經(jīng)筆試進入考察(面試)范圍的,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優(yōu)先選聘。
已入圍選聘人員主動放棄應聘,或已選聘人員在簽訂合同后1個月內不到任的,取消選聘資格??杖泵~根據(jù)筆試成績、考察、體檢等情況,擇優(yōu)依次遞補。選聘人員在合同簽訂2個月后自愿離任的,空缺名額不再增補。
四、選派去向和任職
對選聘的高校畢業(yè)生,由市(州)委組織部按照回原籍縣(鄉(xiāng)、村)和就近原則,結合所學專業(yè)分配到縣(市、區(qū)),由縣(市、區(qū))委組織部重點派往有一定工作基礎的村。
選聘的高校畢業(yè)生是中共正式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助理職務;是中共預備黨員或非中共黨員的,一般安排擔任村委會主任助理職務;是共青團員的,可安排兼任村團組織書記、副書記職務。經(jīng)過一段時間的實際工作、被大多數(shù)黨員群眾認可的黨員選聘生,可通過推薦參加選舉,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副書記等職務。
選聘的高校畢業(yè)生駐村工作,選聘期間各級黨政機關和其他單位不得借調使用。
五、待遇保障政策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為“村級組織特設崗位”人員,系非公務員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由任職所在的鄉(xiāng)鎮(zhèn)黨委、政府負責;人事檔案由縣(市、區(qū))委組織部管理,黨團關系轉至所在村。選聘的高校畢業(yè)生在村工作期限為3年。工作期間,縣(市、區(qū))組織人事部門與高校畢業(yè)生簽訂聘任合同,明確各自遵守的條文。工作期滿,經(jīng)組織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繼續(xù)聘任。
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本地鄉(xiāng)鎮(zhèn)從高校畢業(yè)生中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按月發(fā)放。
補貼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除中央財政補貼資金外(西部地區(qū)人均每年1.5萬元、中部地區(qū)人均每年1萬元、東部地區(qū)人均每年5000元),省財政按人均每年5000元標準補貼,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承擔。
2、中央財政按人均2000元發(fā)放一次性安置費。
3、在村任職期間,由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會同當?shù)厝肆Y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為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辦理養(yǎng)老、醫(yī)療、人身意外傷害等三項保險,費用(個人應繳部分除外)由縣級財政承擔。
4、符合國家助學貸款償還政策規(guī)定、選聘期滿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國家(中央或縣級財政)代償。
5、在村任職2年以上,具備選調生招考條件的,經(jīng)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推薦,可參加選調生統(tǒng)一招考。
6、在村任職2年后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享受有關優(yōu)惠政策,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
今后招考公務員、選調生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時,安排一定比例專門面向選聘到村任職且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yè)生考錄??h鄉(xiāng)機關公務員重點從選聘到村任職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yè)生中招錄。
7、選聘期間工作表現(xiàn)良好、考核合格的,報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數(shù)等優(yōu)惠政策,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8、被黨政機關或企事業(yè)單位正式錄用(聘用)后,在村任職工作時間可計算工齡、社會保險繳費年限。
9、到貧困縣等艱苦地區(qū)農(nóng)村任職的,戶口可留在現(xiàn)戶籍所在地。
六、工作安排和報考程序
全省2010年選聘工作,4月下旬啟動,7月底基本結束,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級負責原則,按照動員部署、組織選聘、崗前培訓、簽訂合同等環(huán)節(jié)進行。
根據(jù)報名情況,采取筆試方式,以市(州)為單位按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核對象。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組織實施??己斯ぷ饕允校ㄖ荩閱挝唤M織實施。
?。ㄒ唬┚W(wǎng)上報名及確認
2010年5月4日至5月16日在湖北人事考試網(wǎng)(www.hbrsks.gov.cn)進行。報名時,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填報志愿時,實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農(nóng)架林區(qū),下同)定向報考,每位考生填報一個職位(應聘去向)。報考人員在網(wǎng)上報名時,須繳納考試報名費30元,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電子照片(jpg格式,寬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后,報名確認結束。
城市低保家庭大學生和農(nóng)村特困大學生,可憑有關證明材料在筆試時退還報名費。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二)報名結果查詢
報考人員通過報考后會自動生成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jù)和關鍵字,務必牢記。
報名時須下載并如實填寫《湖北省2010年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報名登記表》(附表二,一式三份,學校黨委組織部留存一份、筆試時上交一份、本人留存一份),并粘貼與上傳電子照同底的證件照片。其中,“學?;騿挝灰庖?rdquo;欄,應屆畢業(yè)生蓋學校黨委組織部印章;2009年畢業(yè)生蓋工作單位或居住地(戶口所在地)、原畢業(yè)學校黨組織印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的,蓋原服務地所在縣級黨委組織部印章。“中共黨員身份確認”欄,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的由黨組織確認蓋章,不是黨員的本欄不填寫不蓋章。
考生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在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其考試或錄用資格。
?。ㄈ┕P試
筆試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與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通過報名確認的考生請于2010年5月20日至5月22日登錄湖北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打印準考證。筆試時間定于2010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學生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并上交報名登記表等有關材料。筆試時間和地點請隨時上網(wǎng)查詢。
?。ㄋ模┕?、考核和體檢
根據(jù)筆試成績,以市(州)為單位按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核對象,并在湖北人事考試網(wǎng)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6月10日至6月底,由市(州)委組織部安排考核(到應聘人員所在學校(單位)考察或以市州為單位集中面試),7月10日前安排擬選聘對象集中體檢,7月20日前向省委組織部上報擬選聘對象名單。省委組織部在湖北人事考試網(wǎng)上對擬選聘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選聘對象。
?。ㄎ澹┡嘤柵c審批錄用
7月下旬,省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選聘對象集中培訓。培訓結束后,由各市(州)向縣(市、區(qū))分配選聘人員,由各縣(市、區(qū))組織人事部門與選聘對象簽訂聘任合同,以市(州)為單位向省委組織部報《湖北省2010年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聘用人員審批表》。各地也可結合實際開展崗前培訓。
熱忱歡迎德才素質好、有志于在農(nóng)村工作的廣大畢業(yè)生踴躍報名應聘,并隨時注意查看參加筆試、考察、體檢等人員名單、時間、地點等公告。
特別提示:本次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可能出現(xiàn)的任何以所謂命題組、專家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出版物、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027-87231385、87232402、87231671
考務咨詢電話:027-87710491
中共湖北省委組織部
2010年5月1日
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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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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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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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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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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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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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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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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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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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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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
|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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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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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鄂州市
|
30
|
荊州市
|
195
|
孝感市
|
230
|
黃岡市
|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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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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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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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州市
|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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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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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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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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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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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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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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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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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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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農(nóng)架林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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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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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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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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