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學備考:民法的體系性
不少考生都在備考2016年政法干警考試工作,民法學是政法干警考試必考科目之一,而民法學的考點很多,這是重點也是難點。民法學的復習是很難的,知識點的散雜帶來了太多的困難,但只要有了對民法學的體系性有了清晰的把握,那自然也就迎刃而解。
2016年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學備考:民法的體系性
民法具體的知識大家在平時的上課及學習中都會掌握,但我們必須了解現(xiàn)在的司法考試中知識疊加型的題目越來越多。何謂知識疊加型?就是說一個題目不僅僅考一個知識點,而是考很多知識點。這就要求我們在學習中一定要有一個體系性的概念,也就是對整個民法的體系非常清楚。
要掌握這種體系性的概念,一定要知道整個民法是圍繞什么展開的。以我的理解,整個民法體系的關鍵是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民事法律關系具體包括主體、客體、內容以及民事法事實(包括民事法律事實變動的原因)四個方面的主要內容。在學習的過程中,要時時刻刻牢記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在民法部分的考試中,大部分試題,無論是案例題還是選擇題,它涉及到的首先是一個民事法律關系的確認問題。因此要求我們首先形成一個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這種概念的培養(yǎng)不僅對司法考試有重要作用,而且對今后的法律學習,形成法律意識都有積極意義。在學習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的過程中,特別是在案例題中一定要養(yǎng)成畫簡單的民事法律關系結構圖的習慣,首先將在案例中的當事人標注出來,然后明確哪兩個當事人之間有什么樣的法律關系。這樣做的好處有兩點:一是做題時避免漏掉民事法律關系;二是避免一次次回過頭去重新看題的麻煩。也就是說隨著這種民法的體系化,我們應該形成這種分析方法。
添加您的專屬公考咨詢師
掃碼免費領取專屬學習禮包
領取資料 咨詢優(yōu)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