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面試熱點:男子疑在超市投放過期商品被發(fā)現
【熱點鏈接】
1. 2022年5月12日,在湖南省長沙市一便民超市內,一名男子在投放過期商品,店主發(fā)現后被該男子迅速撤離。據店家所說,該男子疑似“職業(yè)打假人”團伙,附近許多家店鋪都被“光顧”過,據悉,該團伙通過有人故意投放過期商品,再另派人員進行“購買”該過期商品,來向商家要求“索賠”,以此敲詐商家。
2.隨著社會的發(fā)展,新型的詐騙手段也越來越多,許多實體商店都有完善的監(jiān)控設施,使得犯罪團伙將目光多集中在便民商店等相對監(jiān)控設施薄弱的商店,并且由于國家對于假貨、過期商品等賠償的力度加大,越來越多的“職業(yè)打假人”團伙應運而生。2022年4月1日,河南鄭州一小伙通過自己攜帶過期商品,冒充超市售出商品以此要求索賠。許多沒有實際證據的店家只能“吃啞巴虧”。這些人利用所謂的“法律法規(guī)”來獲取不正當利益。
【政策理論】
1.背景
對于消費者來說,如果買到了過期變質食品,根據我國法律規(guī)定,經營者出售過期的商品屬于對消費者的欺詐行為,除了退還貨款以外,還應按照消費者的意愿增加賠償其所遭受的損失,賠償的金額等于消費者購買商品所支付貨款的三倍,如果增加賠償的金額不滿人民幣五百元的,以五百元作為賠償金額,如果是食品、藥品等商品,依照其規(guī)定。
同時,經營者如果銷售過期食品,一般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吊銷許可證。
2.問題
(1)部分店家防范意識或者防范行為不足,導致不懷好心之人有可趁之機,用不正當的方式方法獲取利益,損害了正常公民的合法權益。
(2)部分不法分子發(fā)現便捷的獲利道路,會導致又許多心懷鬼胎之人效仿,容易使這類不良風氣擴大,違背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頒布的初衷,使得店家對于法律法規(guī)容易產生不信任或被壓迫的感覺,嚴重的甚至會產生對相關規(guī)定的抗逆心。
(3)大數據的發(fā)展使得相關事件會被快速傳播,容易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甚至會影響到低齡化網民的正常價值觀以及行為,使人們規(guī)則意識淡薄,漠視規(guī)則。
(4)消費者遇到虛假產品無法辨別真?zhèn)?,取證困難,維權周期長。有時部分賣家也會遇到“欺詐”的風險,有些時候會被買家或者“打假專業(yè)戶”要求強制退貨或者賠償。
3.原因
多地區(qū)商店之所以有以上的種種問題,究其緣由,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原因:
(1)關于商品銷售相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行政處罰法》、《產品質量法》等相關規(guī)定內容逐步出臺與完善,各地方政府的實際工作逐步落實到位,且法律所規(guī)定的懲罰也相對較重,處于成本以及名聲的考慮,許多店家對于過期商品的重視程度逐步加強,并且對于所謂的在售過期產品為避免影響的擴大,往往會選擇息事寧人,拿錢平事,給了不懷好心之人可趁之機。
(2)店家自我保護意識與維權意識淡薄,有的商店不安裝監(jiān)控或者安裝不到位,導致不法分子對于不當行為沒有實際證據,許多商家吃了啞巴虧。
(3)犯罪成本低,回報率高,目前法律法規(guī)大部分是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對待商家的監(jiān)管以及懲處都較為嚴苛,缺乏了對于店家權益的保護,導致商家在接到類似過期商品的事情時擔心影響生意等寧可拿錢也不希望擴大影響。
(4)店家的維權周期長,取證難。如果賣家要對此類事件進行維權,必須取得實質性的材料證明,并且維權還需要通過警方的溝通和調查,甚至有些法律沒有對店家維權的規(guī)定,進而導致店家的維權難。
4.對策
(1)各地政府要落實屬地監(jiān)管責任,立足本地實際,加強對店家的保障,扎實推進消費者與商家的監(jiān)管整治工作。各地結合當地實際,落實開展市場監(jiān)管專項整治活動,對商店負責人進行勸導安裝監(jiān)控等工作,并舉出實際案例,展示新型犯罪行為,對店家進行提醒,并告知有類似問題發(fā)生該如何聯(lián)系相關部門進行解決。
(2)對各經營者按照《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要求登記備案,強化對于法律的認知,建立經營者對于法律的信心,不要盲目害怕所謂的索賠行為。法律的初衷是維護人們的正當權益,對于不正當行為會堅決打擊。
(3)執(zhí)法部門加強對有類似行為的店家附近的調查走訪,針對不法分子堅決打擊。政府出臺相關法律法規(guī),提高違法成本,維護人民正當權益,改善不良風氣。
(4)利用媒體等方式進行積極宣傳,堅持線上線下治理相結合,拍攝相關不法視頻或違法監(jiān)控記錄,向廣大人民進行提醒,以加強維權以及保護意識。加強監(jiān)管執(zhí)法和刑事司法,組織開展集中打擊。
(5)各地各政府部門要采用多種方式對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宣傳,增強經營者的法律意識。比如組織開展經營者座談、約談,發(fā)布消費預警、提示警示和違法典型案例,營造參與各方學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知識運用】
1.湖南省長沙市一便民超市內,一名男子在投放過期商品,據店家所說,該男子疑似“職業(yè)打假人”團伙,該團伙通過故意投放過期商品再“購買”,來向商家要求“索賠”,以此敲詐商家。針對上述現象,你怎么看?
2.由于國家對于假貨、過期商品等賠償的力度加大,越來越多的“職業(yè)打假人”團伙應運而生,這些人利用所謂的“法律法規(guī)”來獲取不正當利益。為提高商家維權意識,領導讓你籌辦一次普法活動,你會怎么開展?
熱點:男子疑在超市投放過期商品被發(fā)現
1.【評分要點】
(1)能夠正確認識“職業(yè)打假人”出現的背景。如《消費者保護法》對待過期商品的懲處較重。
(2)可以認識到問題產生的原因。如法律法規(guī)的不完善,店家的自我防范意識淡薄。
(3)能夠認識到現象的影響。對店家來說可能會失去對于法律的公信力,也會在社會上造成不良風氣,可能有更多的人效仿。
(4)能夠提出合理的對策。從多角度多方面多主體提出對策。如作為店家應該提高防范意識,作為街道工作人員應該及時有效的對類似事件進行告知,相關部門應該定期組織普法活動等。
2.【評分要點】
(1)能夠做好會前準備。如確定時間,地點,會議形式。邀請與會專家,做好物資準備,會場安排,前期宣傳等工作。主要確定參會人員,以商店老板以及警官為主要人員。
(2)能夠做好會中統(tǒng)籌工作。如安排互動,確保會議效果,照顧參會人員狀況,請相關人員進行普法工作與答疑等。
(3)能夠做好會后宣傳總結。如會議內容上傳(文字,視頻),二次宣傳擴大影響。能夠做到后期定期巡察,建立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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