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江西省人民檢察院
關于2009年設區(qū)市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統(tǒng)一考錄公務員工作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設區(qū)市以下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務員隊伍建設,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設區(qū)市以下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人民檢察院檢察輔助人員和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職位和條件
此次招錄職位為法院審判輔助崗、檢察院檢察輔助崗和司法警察崗,資格條件全省統(tǒng)一。
(一)審判輔助崗、檢察輔助崗
招考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下述三個條件:
1、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
2、具有法律專業(yè)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能夠取得法學(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3、年齡35周歲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以設區(qū)市為單位全市法檢系統(tǒng)職位分別統(tǒng)一捆綁招錄。
全省各級法院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年齡35周歲以下的聘任制書記員,允許參加此次考錄。
(二)檢察院司法警察崗
招考對象必須同時符合下述三個條件:
1、全日制公安類院校畢業(yè),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2、限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雙眼裸眼視力4.6以上或矯正視力5.0以上,其他身體條件必須符合《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的規(guī)定。戶籍限定為江西省戶籍;
3、年齡25周歲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2007—2009年中央機關錄用公務員考試或江西省錄用公務員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現(xiàn)役軍人;
4.試用期內或未滿服務期的公務員(全省各級法院的聘任制書記員除外);
5.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
6.我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現(xiàn)有公務員,參加了2009年度江西省公務員考試并被確定為擬錄用對象的人員;
7.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考職位
招考職位及有關招考詳情(點擊下載:
、
法院職位
),可通過以下網(wǎng)站查詢:
檢察院職位
1、報名時間為2009年8月5日上午9時至8月9日下午17時,考生可直接登陸“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www.jxrenshi.gov.cn)、江西人事考試網(wǎng)站(www.jxpta.com)報名,報名費30元。
2、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wǎng)站(www.jxrenshi.gov.cn)
3、江西公務員熱線(www.jxgwy.cn)
4、江西人事考試網(wǎng)(www.jxpta.com)
三、報名
報名采取網(wǎng)絡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報名時間為
本次考試推行誠信報考制度,網(wǎng)上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前再對入闈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自己符合條件的職位。報考時要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報名成功的考生,于8月24日至28日自行登錄報名網(wǎng)站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上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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