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由招錄機關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六、錄用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錄用人選,由招錄機關通過互聯網等媒體公示7天后,按規(guī)定程序和權限報批錄用。
體檢中出現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錄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公示中發(fā)現問題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和錄用人選,由招錄機關研究提出意見。
七、注意事項
?。ㄒ唬┛忌鷪竺靶枵J真閱讀本公告和報考指南(具體可在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人事網、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上查詢)。
?。ǘ士甲C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忌鷧⒓涌荚嚂r,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ㄈ┍敬慰荚嚥慌e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本公告及報考相關要求的附件、法檢院招考簡章、選調生招考簡章同時在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人事網和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上發(fā)布,并在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網站同步轉發(fā),由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