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和實際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廣東省司法廳所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用人單位簡介
(一)廣東省國家司法考試考務中心:承擔全省國家司法考試考務、培訓、資料編審等具體工作。
(二)廣東省律師協(xié)會:主要任務是依法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監(jiān)督檢查律師遵守執(zhí)業(yè)紀律情況;指導律師開展業(yè)務工作,總結律師工作經驗;開展律師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yè)道德教育,組織律師與境外律師民間團體開展交流活動。
(三)廣東省廣播電視大學法律分校:主要任務是指導和協(xié)調全省電大法律專業(yè)的設置,負責法律分校直屬班的工作;受主管部門委托,承辦律師、公證員、企業(yè)法律顧問資格考試的具體工作。
?。ㄋ模V東省司法廳機關服務中心:負責廳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建、固定資產管理、房屋維修、公務用車、通信、文印、辦公用品的采購發(fā)放、水電、招待所等后勤服務工作。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詳見附表(廣東省司法廳所屬事業(yè)單位招聘職位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ǘ┳窦o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ㄈW歷要求:須具有相關專業(yè)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士以上學位)學歷。
?。ㄋ模┠挲g30周歲以下(1981年9月30日后出生),個別職位要求年齡25周歲以下(1986年9月30日后出生)。
?。ㄎ澹┚哂姓B男新氊煹纳眢w條件,身體健康,相貌端正。其余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有關標準執(zhí)行。
?。┥形唇獬o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四、報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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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報名。報名材料請寄廣東省廣州市政民路51號省司法廳政治部人事警務處。郵政編碼:510405。聯(lián)系電話:020-86351229,86351084(傳真),勿訪。
(二)報名材料(所有材料紙張請用A4規(guī)格)
1、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從廣東省司法廳網www.gdsf.gov.cn下載);
2、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獲獎證書等材料復印件;
3、身份證、戶口簿等材料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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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日至12月6日,以報名郵件郵戳日期為準。
?。ㄋ模﹫竺?、招聘方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預審,通過資格預審的報考者,將通過我廳短信平臺通知本人。
2、報考者學位種類不能等同于報考專業(yè),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4、通過筆試、進入體檢、面試范圍的考生,需按要求由本人親自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名者須持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2011年9月30日前無法取得相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將取消聘用資格),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5張。
5、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且符合崗位條件要求。
6、各招考職位報名人數少于6人時,取消該職位招考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