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自治區(qū)人社廳《關于印發(f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1]30號)、《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現將北海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的方式和原則
根據北海市委組織部、北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北海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總成績不低于80分(含照顧加分),其中《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低于35分。按招考單位計劃錄用職位數與筆試成績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進入面試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可同時參加面試),個別招考職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按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面試人員名單見附表。
二、面試時間和地點
(一)面試時間: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上午7:30—下午20:00左右(中午不休息)。
(二)面試地點:統(tǒng)一設在北海市第一中學(北海市北京路與北部灣路交匯處,乘坐1、2路公交車到一中站下車)。
(三)面試有關事項見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時間: 2011年6月15日-6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地點:各招考單位人事科(具體聯系方式見招考計劃表所示地址及電話號碼)。
四、面試資格復審及驗證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證;
(二)畢業(yè)證、學位證;
(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四)報名登記表(應屆高校畢業(yè)生還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五)職位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六)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考生須攜帶上述有關證件、材料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忌刺峁┫嚓P證件、材料,或提供的證件、材料不齊全或不真實的,按規(guī)定認定為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面試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承擔。
應屆畢業(yè)生在資格復審階段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代替。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五、考生注意事項
(一)沒有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進行報到、面試資格復審、參加面試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面試和錄用資格處理;
(二)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及要求到指定地點資格復審,經審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
(三)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四)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須在6月18日上午7:30前到達候考室報到、抽簽,考生按抽簽序號分別參加面試。凡未在上午8:00前到達候考室的,按自動放棄面試和錄用資格處理;
(五)嚴禁考生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已攜帶進入候考室的,須關閉電源,交由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如不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的,一經發(fā)現,按違紀處理;
(六)考生在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違反則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七)面試不收考試費,面試中餐統(tǒng)一安排,費用自理。
六、成績公布
(一)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其中,報考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為合格。面試成績在每個職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
(二)面試結束后,按報考單位計劃錄用人數與筆試合格總成績加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guī)定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考核和體檢人員名單,并在北海人才網和用人單位張榜公布。
七、其它說明事項
體檢時間確定后另行在北海人才網通知。
2011年北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事宜都將在北海人才網(www.bhrc.cn)向社會公布。
聯系電話:北海市委組織部:0779—2026911
北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9—3210291
中 共 北 海 市 委 組 織 部
北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