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體檢
面試后,按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在指定的市級以上綜合醫(yī)院對綜合評定成績第一名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按照考試總分依次遞補參加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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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小組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質(zhì)、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方面。
(六)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察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報洛陽局黨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洛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網(wǎng)站上公示7天。
三、聘用審批
1.經(jīng)過以上程序?qū)彾ê细竦臄M聘人員,辦理接收手續(xù)。
2.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內(nèi)不能勝任所聘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聯(lián)系電話及聯(lián)系人: 13703885693 馬萬欽
0379-64313557 王延會、唐燕麗
監(jiān)督電話及監(jiān)督人: 0379-64313587 白正明
洛陽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二0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