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省統(tǒng)一部署和《湖南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現將衡陽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對象名單及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按照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要求,在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筆試總成績(總分相同者,按《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 數線后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現將《衡陽市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附后。經審查不合格或考生 主動棄權的,按該職位筆試總成績依次遞補,由工作人員電話通知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我市參與調劑的4個職位即衡陽市白沙洲工業(yè)園區(qū)管理委員會科員職位、衡陽市公安局科員三職位、衡山縣公安局公安管理二、公安管理三職位,因未達到面試開考比例,暫不列入資格復審范圍,待請示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后另行通知。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資格復審分職位、分兩天進行:
6月12日9:00—12:00,下午3:00—5:30
市直單位職位和縣市區(qū)直單位、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職位;
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市公安局職位和各縣市區(qū)公安局職位。
資格復審地點: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院(原人事局)3樓人力資源市場大廳。
三、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和要求:
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證件(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工作證、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推薦表。
工作經歷需由原工作單位出具證明材料。
四項目人員:①參加省里統(tǒng)一“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②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 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③參 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 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④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或不符合報考職位條件和要求的,招考單位報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