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機關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強機關干部隊伍建設,著力推進選人用人的公開化、民主化、科學化,南通市教育局將公開選調4名科級公務員?,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以《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關于注重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機關干部的意見》(中組發(fā)〔2009〕2號)、《南通市科級公務員調任實施細則(試行)》(通委組發(fā)〔2010〕116號)為依據(jù),堅持德才兼?zhèn)浜鸵缘聻橄鹊挠萌藰藴?,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推薦、考試考察、好中選優(yōu)的辦法,選調部分適合崗位要求的人員進南通市教育局機關工作,促進機關干部隊伍結構不斷改善和優(yōu)化。
二、選調的職位和范圍
1.選調職位
正科職職位2名:基礎教育處、高等教育處處長各1名;
副科職職位2名:人事處、發(fā)展規(guī)劃與財務處副處長各1名。
2. 選調范圍
崇川區(qū)、港閘區(qū)、開發(fā)區(qū)教育局(社會事業(yè)局)及其直屬學校(單位)、南通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單位)及在通高校在職在編的符合相應選調資格條件的人員。
三、選調的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2.具有履行工作崗位職責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業(yè)務知識和工作能力;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和行政管理能力;
3.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公文寫作水平;
4. 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勤奮敬業(yè),群眾公認,實績突出;
5.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6. 年齡40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的年齡45周歲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目前已在南通市教育局機關掛職擔任實際職務的,年齡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超過2周歲。
7. 公開選調正科職職位的,應任正科職領導職務3年以上或任副科職領導職務5年以上。其中基教處處長須具有從事高中教育教學管理3年以上工作經歷;高教處處長須具有從事高等教育管理3年以上工作經歷。
公開選調副科職職位的,應任副科職及以上領導職務3年以上或具有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其中人事處副處長須具有從事人事管理3年以上工作經歷,中共黨員;發(fā)展規(guī)劃與財務處副處長須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及從事機關事業(yè)單位會計3年以上工作經歷。
上述任職經歷和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
8.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9. 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