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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為便于考生參加報考部門的資格條件復審和面試當天的身份確認,凡是丟失準考證的考生在參加招考部門資格條件復審時,由招考部門在網(wǎng)上下載打印帶有照片的考生報名表,并與考生本人進行核對無誤后,加蓋本部門人事(干部)處公章及經(jīng)辦人員簽字后,發(fā)給考生本人,作為資格審查和面試當天身份確認的依據(jù)。
特此通知。
中共吉林省委組織部
中共省公務員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數(shù)量關系 魏華剛
言語理解 章曉銘
面 試 袁 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