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體檢
1.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應聘前體檢的人員。
2.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空缺的,經用人單位同意,并報經公開招聘考試領導組批準后,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考察考核
1.考察考核內容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2.考察考核因故出現空缺的,經用人單位同意,并報經公開招聘考試領導組批準后,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xù)
資格審查結果、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太原市人事考試網(www.typta.com.cn)進行公示。其中,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試用六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清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情況落實清楚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監(jiān)督部門及電話
市政府辦公廳監(jiān)察室 聯系人:張清利 電話:0351-4030929
市人社局監(jiān)察室 聯系人:劉歡迎 電話:0351-2020427
八、咨詢電話
市政府辦公廳人事處 0351-4225498
市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處 0351-4030019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