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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2010年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公告
2010-08-28 15:53  陜西人事考試網 點擊:

 ?。ㄎ澹╅_考比例限定

  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外,個別職位經研究開考比例可降低到1:3,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縮減選拔計劃。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選拔的職位,將于2010年9月7日上午9時在陜西省政府門戶網上公告。已通過資格審查,原報考不足開考比例被取消選拔職位的考生,可以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它職位。改報只能進行一次,時間為2010年9月7日上午9時至18時。放棄改報的考生,由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退還報名費。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ㄒ唬┕部颇亢蛯I(yè)科目筆試

  1、內容。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專業(yè)科目筆試為《法律綜合》,筆試考試大綱在上述指定網站公布。

  2、時間地點

  9月18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9月18日下午14:00-16:30 申論

  9月19日上午9:00-12:00 法律綜合(滿分200分)

  本次考試只在西安市設置考場。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3、成績查詢。公共科目筆試的成績及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可于2010年10月上旬登錄陜西省政府門戶網站和陜西人事考試網查詢。同時公布進入面試人員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低于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或單科考試成績?yōu)榱惴值目忌坏眠M入面試。

 ?。ǘ┵Y格復審與面試

  根據(jù)面試人選與職位選拔人數(shù)3:1的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并在陜西省政府門戶網站和陜西人事人才信息網站上統(tǒng)一公布。按規(guī)定比例進入面試考生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時,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面試前,進入面試人員須提供報考職位要求的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法律工作經歷證明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有關材料到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陜西省人民檢察院進行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信息與報考職位條件不符的,將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具體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將在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人員中出現(xiàn)被取消面試資格、放棄面試或不能參加面試等情況而形成的缺額,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按成績高低依次遞補。面試由陜西省統(tǒng)一組織。

 ?。ㄈ┚C合成績的計算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法官、檢察官職位:綜合成績=(申論成績+行政能力測驗成績)/8+法律綜合成績/8+面試成績/2

  筆試各科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四位。

  五、考核、考察

  面試結束后,依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考核、考察人選與職位選拔人數(shù)2:1的比例確定考核、考察人選。綜合成績排序末位考生出現(xiàn)并列時,依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考核、考察人選。

  進入考核、考察人選以平等機會參加考察,綜合成績不帶入考核、考察環(huán)節(jié)??己?、考察按業(yè)務水平測試和實地考察兩個環(huán)節(jié)進行。

  業(yè)務水平測試方案由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陜西省人民檢察院制定,并負責組織實施。根據(jù)業(yè)務水平測試結果,按1:1比例確定實地考察人選。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陜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據(jù)法官、檢察官任職條件和資格以及選拔職位的職責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對是否適合和勝任選拔職位作出評價。

  六、體檢

  對考察合格者,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項目,考生如有疑義可復檢一次,復檢結果必須由醫(yī)院、體檢醫(yī)師和監(jiān)督人員同時簽字確認,并通知考生。 考核、考察、體檢后所出現(xiàn)的缺額,在參加業(yè)務水平測試人選范圍內遞補。

  七、決定任用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陜西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根據(jù)考核、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任用人選建議,由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陜西省人民檢察院(黨組)集體討論提出擬任職人選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后,未發(fā)現(xiàn)影響任用問題的,報陜西省委組織部審批。

  經陜西省委組織部審批后,按規(guī)定辦理錄用手續(xù)。公開選拔的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按干部管理權限履行法律任職,在依法任命前,應當參加任職培訓并取得合格證書。依法任命后,方可辦理任職手續(xù);未進行公務員登記的,按規(guī)定進行登記。未被依法任命的,不得進行公務員登記。公開選拔者須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因工作需要,經組織批準調出的除外),未滿5年不得辭職。

  八、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中共陜西省委組織部、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陜西省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中共陜西省委組織部  02985588750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02985558939

  陜西省人民檢察院   02987292891

  訪問網站: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附件:1、陜西省2010年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職位表

       2、法律綜合考試大綱

                               中共陜西省委組織部
                               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陜西省人民檢察院
                                  200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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