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辦理手續(xù)
1、公示。各選調機關(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考察結束后5日內將考察結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和安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對擬選調(招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擬選調(招聘)職位、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發(fā)現問題的考生,如經查實,取消選調(招聘)資格。
2、辦理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招聘)的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fā)《安康市行政機關公開考試選調公務員通知書》、《安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擬選調(聘用)人員憑《通知書》辦理人事關系、戶籍遷移等有關手續(xù)。選調機關、招聘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
3、選調公務員的任職。選調單位應當在選調人員報到后的1個月內依據選調職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明確選調人員的職務。
4、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聘用。事業(yè)單位招聘的人員享受招聘單位現有職工同等待遇。招聘單位應按有關規(guī)定及時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協(xié)助辦理有關手續(x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絕辦理。新聘用人員因個人原因產生的糾紛或其它與聘用無關的事項,由本人負責。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政策咨詢電話:0915-3212252(報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0915-3214338(報考公務員)
附件:
1、《安康市2011年市級機關公開考試選調公務員職位表》、《安康市2011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2、《安康市2011年市級機關公開考試選調公務員報名表》、《安康市2011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