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資格復審
(一)時間:2011年8月29日(星期一)。
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于8月29日上午8:30進行資格復審;參加下午面試的考生,于8月29日下午2:30進行資格復審。未按時進行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地點:昆明市盤龍區(qū)白云路538號,云南省民政廳6號樓801室。
(三)資格復審時,需考生本人提交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崗位招聘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四)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面試資格。
四、其他有關事項
(一)如某崗位進入面試的考生未按時進行資格復審或因故被取消面試資格,則順序替補其他考生參加面試。順序替補考生于面試當天提前30分鐘到達面試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如未能在指定時間內(nèi)到達面試地點,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不再替補后序考生參加面試。
(二)面試當天,未按指定時間到達(遲到10分鐘)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再替補其他考生參加面試。
五、聯(lián)系方式
云南省民政廳招聘工作辦公室。
聯(lián)系人:曹陳暢;聯(lián)系電話:0871-5731330。
附件:云南省民政廳直屬事業(yè)單位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名單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