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四川巴中平昌縣公開考試招聘公辦教師公告(105人)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巴中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164號)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平昌縣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公辦教師105名,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20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0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受疫情影響的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以就讀學校最早發(fā)放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時間為準);其他人員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
2017年及以前畢業(yè)的高校畢業(yè)生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對2018年及以后畢業(yè)的未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的高校畢業(yè)生,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若被聘用,可先上崗從事教育教學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教師資格,但在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約定的1年試用期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計劃公開考試招聘公辦教師105名。具體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要求詳見《崗位表》。
三、應聘資格及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年滿18周歲以上(年齡計算截至日期為報名的首日)。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平昌縣2020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公辦教師崗位表》。凡招聘崗位要求專業(yè)的,報考者畢業(yè)證書所注專業(yè)應與其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相同。
5.在編在職工作人員報考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6.委培、定向畢業(yè)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書面同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或未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批準同意報考的;
6.本人不愿承諾聘用后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5年的;
7.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為,不宜參加應聘的。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2020年5月 18日至5月25日18:00止。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報名網(wǎng)址:考生之家網(wǎng)(http://bm.e21cn.com/)。
(三)報名程序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平昌縣2020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公辦教師崗位表》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wǎng)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間。縣教科體局組織專人對應聘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wǎng)上進行審查,并在應聘人員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wǎng)上選擇應聘崗位后如實、準確填寫《平昌縣2020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公辦教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
3.資格初審。由縣教科體局在網(wǎng)上對填報的《報考信息表》信息的完整性和照片是否符合規(guī)定進行初步審查。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wǎng)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jù)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按每人每科50元收費)。繳費時間:2020年5月18日至5月27日18:00。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shù)嘏沙鏊鼍叩母改鸽p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20年5月28日至29日憑上述證明材料到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10樓2號人事股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考生之家網(wǎng)(http://bm.e21cn.com/),按網(wǎng)絡提示打印《平昌縣2020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公辦教師報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試或體檢前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20年6月15日至6月21日上午9:00前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考生之家網(wǎng)(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專業(yè)以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的專業(yè)目錄為準),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應聘人員網(wǎng)上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報名人數(shù)(實際繳費成功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人數(shù)形成差額即可。沒有形成差額的崗位將進行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等情況將于2020年5月29日通過平昌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scpc.gov.cn/)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于2020年6月11日前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自動退回到報考者報名時繳納的銀行卡賬戶。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yè)科目面試。公共科目筆試由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專業(yè)科目面試由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共同組織進行。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50%+專業(yè)科目面試成績×50%。
(一)公共科目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時間:2020年6月21日上午,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2.公共科目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3.公共科目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4.經組織選派、達到規(guī)定服務年限、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者和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定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相關證明(內容包括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服現(xiàn)役兩年以上經歷、退出現(xiàn)役相關證明、被部隊團級及以上機關評為優(yōu)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20年6月4日至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交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平昌縣金寶大道四段12號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三樓),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加分情況將于材料遞交時間結束后的2個工作日內在平昌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布。
5.公共科目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6.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將在平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布,考生可登陸網(wǎng)站查詢。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考信息表》在成績公告3日內到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書面申請查分。
(二)專業(yè)科目面試
1.根據(jù)筆試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招聘學科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2:1的,直接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若與最后一名專業(yè)科目面試資格復審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專業(yè)科目面試資格復審人員。
2.專業(yè)科目面試資格復審由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負責,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昌縣監(jiān)察委員會負責監(jiān)督。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專業(yè)科目面試。參加專業(yè)科目面試人員名單,由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在平昌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scpc.gov.cn/)公布。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因未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依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視情況最多遞補兩次),遞補資格審查要求與資格復審相同。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3.出現(xiàn)無遞補對象、遞補對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全部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中部分放棄參加面試等情況的崗位,造成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擬招聘名額達不到2:1的,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可按程序直接進入面試。但面試成績不得低于80分,否則將不得進入體檢等后續(xù)所有環(huán)節(jié)并在本次不予聘用。
4.專業(yè)科目面試方式、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公告,專業(yè)科目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成績將在平昌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scpc.gov.cn/)公告。
七、體檢(具體事宜另行公告)
依據(jù)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shù),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專業(yè)科目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體檢對象;若專業(yè)科目面試成績仍相同,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體檢對象;若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相同,則以學歷層次高的優(yōu)先;學歷層次仍相同的,以全日制學歷優(yōu)先;若仍相同則采取加試辦法確定,加試成績高者為體檢對象。
進入體檢人員由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會同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規(guī)定的條件和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執(zhí)行。乙肝項目檢測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執(zhí)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由本人書面向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人事股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會同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所有應考試環(huán)節(jié)并取得有效成績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視其情況最多遞補兩次)。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會同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實施。重點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崗位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對其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已參加所有應考試環(huán)節(jié)取得有效成績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視其情況最多遞補兩次)。
九、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平昌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scpc.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xiàn)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聘用及報到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報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填寫《平昌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一式三份),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
拉通排名的崗位擬聘人員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由考生自主先進行崗位選擇,具體學校(學科)崗位將于崗位選擇前在平昌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scpc.gov.cn/)公示。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且符合辦理調動手續(xù)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申報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
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一、紀律和監(jiān)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平昌縣2020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公辦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平昌縣監(jiān)察委0827-6222563)。
未盡事項,請撥打以下電話咨詢:
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27-6229822;
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0827-6222816。
十二、特別提示
(一)公招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后續(xù)工作等事項,將通過平昌縣人民政府網(wǎng)(http://www.scpc.gov.cn/)予以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及時、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wǎng)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考察、選崗、聘用、遞補等環(huán)節(jié)的,責任自負。
(二)報考者應確保聯(lián)系方式的準確和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三)考生必須妥善保管網(wǎng)上報名打印的《報名信息表》、《準考證》,考試招聘后續(xù)各環(huán)節(jié)都須出示此憑證,直至保管到遞補聘用環(huán)節(jié)結束。表、證丟失,導致后續(xù)程序無法認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根據(j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會調整考試日程,調整情況將提前在平昌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scpc.gov.cn/)予以發(fā)布,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變化情況并做好相應安排。
附件下載:平昌縣2020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公辦教師崗位表.xlsx
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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