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襄陽南漳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30人)
根據(jù)《湖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規(guī)定,經縣政府同意,南漳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30名;
二、報考條件及待遇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92年5月22日至2002年5月22日期間出生),身高1.70米以上;
3、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戶籍是南漳縣的男性優(yōu)秀青年;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工作能力;
6、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
1、受過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或涉嫌違紀、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或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或考試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
7、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待遇情況
工資待遇參照國家相關政策執(zhí)行,按規(guī)定繳納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免費提供集中食宿。此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不錄警、不授銜、不具備執(zhí)法資格,輔助正式公安民警從事相關的警務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個人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統(tǒng)一時間、現(xiàn)場報名和現(xiàn)場資格初審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定于2020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南漳縣城關鎮(zhèn)建設大道特110號,南漳縣公安局辦公大樓一樓大廳。
3、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按要求填寫《報考人員信息登記表》(附件,內容需下載正反打印,除名字外其他不得手寫),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同時,還需現(xiàn)場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復印身份證正反面)、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需復印人員索引頁及個人單頁),退伍軍人還需提供退伍證件及復印件;
?、趪页姓J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大專以上文化程度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
?、郾救私诿夤?寸彩色白底照片3張;
④個人信用證明(由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開具);
?、萜渌嚓P證明材料,如駕駛證、計算機等級證書、演講比賽獲獎證書等。
4、資格初審。依據(jù)招聘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查合格人員予以登記,準予參加體能測評。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提供虛假材料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執(zhí)行。體能測評共3個項目,其中男子1000米測評次數(shù)均為1次,10米×4往返跑的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2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shù)不超過3次;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每項體能測評成績由考生當場簽字確認。
(三)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面試公告發(fā)布后,考生放棄面試的,取消其面試資格,不再進行補考。
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不高于計劃招聘人數(shù)1倍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確定退役士兵或具有計算機windows、linux系統(tǒng)軟硬件維護能力、熟悉軟件開發(fā)和數(shù)據(jù)庫使用,具有計算機專業(yè)全日制學歷等優(yōu)先人員為體檢人選。
(七)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在指定的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并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和胸部CT檢查。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考生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遞補。
(八)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入圍政審。政審內容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以及報考期間表現(xiàn)等情況,重點審查報考人員是否存在不得聘用情形,并核實政審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因體檢、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缺額,根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政審人選。
(九)公示和審批
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后,在南漳新聞網、南漳發(fā)布等媒體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jiān)督。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應實名舉報,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招聘的,報縣人社局進行確認備案,按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照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一個合同期滿后,委托勞務派遣機構實行勞務派遣。
擬招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的勞動人事關系,由本人按有關規(guī)定解除。公示后,因擬招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不再組織遞補。
四、信息發(fā)布
本次招聘信息發(fā)布平臺為南漳新聞網、南漳發(fā)布(微信公眾)等媒體。其中,南漳新聞網(http:www.nzxww.com)為發(fā)布體能測評、面試、體檢和政審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請考生及時關注有關信息,避免錯失考試機會。對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面試、體檢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南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漳縣公安局
2020年5月22日
附件: 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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