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疆博湖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公告(152人)
因工作需要,經博湖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博湖縣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2名編制外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平競爭、擇優(yōu)聘用的原則,采取面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職位自愿報名,擇優(yōu)聘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即1986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期間出生),退伍軍人報考學歷可放寬至初中(詳見職位表)。資格審查時實際年齡以身份證原件標注的出生日期為準;
特警大隊崗位要求:年滿18周歲及以上,25周歲及以下(即1996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期間出生),退伍軍人學歷可放寬至高中(詳見職位表);
3、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經國家、省(區(qū)、市)、自治區(qū)(含兵團)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yè)證書,軍隊院校函授畢業(yè)生須是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報考人員應在入職前提供相應學歷畢業(yè)證書原件、畢業(yè)檔案或退伍檔案;
4、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報考職位職責的健康身體條件;
6、無違法犯罪記錄;
7、具有法律、法規(guī)及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其他全部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
1、已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和事業(yè)性崗位(同工同酬)、基層工作崗工作的在冊人員;
2、受過治安處罰、刑事處罰、少年管教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5、曾參加過“法輪功”等邪教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等其他非法組織的;
6、有過吸毒史的;
7、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8、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有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或者有“法輪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組織的成員的;
9、配偶、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的旁系親屬中有因參與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活動和危害國家安全罪等犯罪活動被判刑的;
10、現(xiàn)役軍人;
11、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和事業(yè)性崗位(同工同酬)、基層工作崗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
12、其他不符合崗位聘用條件的。
三、招聘職位
招聘具體職位詳見《博湖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具體程序為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與網(wǎng)絡報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同步進行。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提供虛假報告申請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1、網(wǎng)絡報名。網(wǎng)絡報名需提供報名表(附件2,自行下載填寫)、畢業(yè)證(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教育部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身份證(正反面)、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退伍軍人證(以上資料均為電子版文檔、電子照片或掃描件,須保證清晰度)。
網(wǎng)絡報名方式:請應聘人員將以上報考所需資料添加壓縮包“XXX應聘人員資料”發(fā)送至573404566@qq.com郵箱。待工作人員審核后、給予回復。
2、現(xiàn)場報名。時間:2021年5月5日起,報名截止時間根據(jù)報名情況確定。
3、資格審查。招聘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所填寫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凡提供虛假報告申請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二)面試
面試時間根據(jù)情況另行確定,以電話通知為準。
(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持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在正式面試開考前30分鐘到指定的候考地點集中。面試開考后到達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2)面試成績當場宣布。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面試一律使用國家通用語言答題。
(三)體能測試
在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人選。凡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進入體能測評。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體能測試標準按照相關規(guī)定(附件3)執(zhí)行。
面試成績相同的,按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人選。
(四)體檢
根據(jù)面試、體能測試綜合成績,按招考職位擬聘用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人員根據(jù)報考職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
體檢不合格,本人申請復查的,經招聘領導小組批準,可在指定醫(yī)院進行復查,復查有明確結論的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放棄體檢及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依次遞補確定體檢人員。
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
(五)考察與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規(guī)定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職位總成績依次遞補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公示期間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的,查清問題,確有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報招考領導小組,不予聘用,對反映問題一時無法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六)公示
考察結束后,由招考領導小組根據(jù)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博湖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示,公示期限3天。
(七)聘用
面向社會公示無異議后,下發(fā)聘用文件,用人單位統(tǒng)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新聘人員須服從工作安排,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未報到和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紀律要求
資格審查驗證工作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違規(guī)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應當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發(fā)布
本次招聘以發(fā)布的招聘信息為準,招聘信息均通過博湖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xjbh.gov.cn)進行發(fā)布。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等,因特殊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七、政策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本簡章由博湖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博湖縣公安局:0996-6627201
附件:
附件1:博湖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附件2:博湖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工作人員報名表.xls
附件3:博湖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便民警務站作人員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doc
附件4: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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