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條件
2022年上海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已經(jīng)發(fā)布,報名時間為2021年11月5日0:00至11日12:00,筆試時間為2021年12月11日,報名條件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間出生),2022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11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經(jīng)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對特別優(yōu)秀居村干部和報考公安機關特警人員,可以適當調整報考年齡和學歷要求);
(八)具備中央和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錄職位明確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考生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鶎庸ぷ鹘?jīng)歷,是指在縣(市、區(qū)、旗)、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qū))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的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直轄市區(qū)(縣)機關工作經(jīng)歷視同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鶎庸ぷ鹘?jīng)歷起始時間按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jīng)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fā)〔2010〕59號)界定?;鶎庸ぷ鹘?jīng)歷計算時間截至2021年11月。
非本市戶籍社會人員報考本市公務員,須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
報考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職位的,限具有本市戶籍人員;或者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仍在有效期內),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人員。
根據(jù)公務員法及有關規(guī)定,尚在5年服務期內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經(jīng)所在機關(單位)批準同意。對采取定向招考方式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報考。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報考者與所報考單位中工作人員有親屬關系的,需向招錄機關進行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