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四川成都市公安機關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1420人)
依據(jù)《四川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345號令)《成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成公發(fā)〔2017〕82號)《成都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辦法(試行)》(成公通〔2018〕62號)的相關規(guī)定,根據(jù)工作需要,成都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開展2022年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共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420名,具體職位、名額、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1《2022年成都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年齡、文化程度、身高等條件以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年齡計算時間以2022年8月24日計算。報考者需在資格復審前取得報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可報考個別職位,但須持學校同意報考證明材料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證書,具體職位見《職位表》)。
4.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在考試成績排名相同時優(yōu)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4.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
1.網(wǎng)上報名: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2:00。
2.資格初審: 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7:00。
3.網(wǎng)上繳費: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9日12:00。
4.準考證打?。?022年8月31日至9月2日。
5.筆試時間:2022年9月3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二)報名方式
采取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繳費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考生報名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http://cdpta.cdhrss.chengdu.gov.cn),選擇本公告考試進行報名,報名時間: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2:00。
(三)報名程序
報考者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和《職位表》等信息,了解具體招聘需求,報考與自身條件相符的職位。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報名注冊。報考者須按照網(wǎng)絡提示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報考者上傳照片后,系統(tǒng)會自動審核照片。上傳的照片不符合規(guī)定或與本人不符的,將無法通過資格審查,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2.填報信息。注冊成功后,報考者根據(jù)提示選擇應聘崗位,如實、準確填寫《2022年成都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表》并提交。如因填報信息不規(guī)范、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無法通過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為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7:00,報考者請于上述時間段登錄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招聘單位將根據(jù)各職位需求對報考者填報的身份、學歷、年齡、身高等信息進行初審,報考者填寫的信息務必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初審合格者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4.確認繳費。網(wǎng)上繳費時間為2022年8月24日9:00至8月29日12:00,報考者按網(wǎng)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jù)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繳費完畢,即報名成功,報名信息將不能再更改。除職位取消特殊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xù)。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各職位計劃招聘數(shù)與該職位報名成功人數(shù)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2(部分崗位1:3),如未達到該比例,將按照報名成功人數(shù)相應削減招聘名額并在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公告。
(四)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者請于2022年8月31日至9月2日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一)筆試與心理測評
1.報考者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和心理測評。
2.筆試采取閉卷方式,科目為《綜合能力素質測試》。筆試內容包含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綜合基礎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公文寫作等。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筆試時間為60分鐘,正式開考后15分鐘內未進入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
3.所有參加筆試的考生于筆試結束后立即進行心理測評,心理測評時間60分鐘。心理測評由專業(yè)機構進行鑒評,測評結果在面試環(huán)節(jié)后公布,不合格者即不符合招聘條件。
(二)體能測評
1.報考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分局的考生按照筆試成績1:3比例進入體能測評環(huán)節(jié),筆試成績及進入體能測評考生名單、體能測評時間及要求另行公告;報考其他職位的考生全部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原則上在筆試當天下午進行,具體時間、地點以筆試當天現(xiàn)場通知為準??忌鷦毡睾侠戆才胖b,充分做好體能測評準備,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體能測評。
2.測評項目: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000米(男)/800米(女)跑3個項目,測評要求參照附件2《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號)執(zhí)行。測評為非競爭性,任2項合格即可通過(交警支隊職位須3項全部合格方為通過),體測結果當場宣布。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年齡按體能測評當天計算。
3.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體能測評者或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4.筆試成績及體能測評結果將按職位由各招聘單位在信息發(fā)布平臺公布(詳見《職位表》公示公告發(fā)布地址),同時明確進入面試和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等內容。
(三)筆試、體能測評疫情防控要求
1.請廣大考生務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過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領本人防疫健康碼,并于即日起持續(xù)關注健康碼狀態(tài)。
2.考生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規(guī)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做好手部衛(wèi)生。
3.根據(jù)四川省疫情防控相關要求,來(返)川人員需配合查驗健康碼和風險城市旅居史,并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實相關管理措施。
4.考生筆試和體測當天須提供考前3天內2次(采樣時間間隔24小時)有資質的檢測服務機構出具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以采樣時間為準,需提供檢測機構出具的載明有采樣時間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報告單,紙質、電子版均可),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綠碼)和通信大數(shù)據(jù)行程卡(綠碼)并掃場所碼,經現(xiàn)場測量體溫正常(<37.3℃)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入場參加考試。經現(xiàn)場確認有體溫異?;蚝粑喇惓0Y狀者,不再參加此次考試,應配合到就近的醫(yī)院發(fā)熱門診就診。請考生提前做好準備,經查驗檢測結果、采樣時間等不符合規(guī)定的考生,不得入場參考。
5.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和體測:
(1)健康碼、通信行程卡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2)經現(xiàn)場確認有體溫異常(≥37.3℃)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
(3)筆試和體測前10天有港臺地區(qū)和國外旅居史的考生;
(4)筆試和體測前7天有國內高、中、低風險區(qū)所在地區(qū)旅居史且未完成相關防控措施前的考生;
(5)無疫情發(fā)生縣(市、區(qū)、旗)來(返)川人員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實相關管理措施的考生;
(6)接到有關部門關于疫情防控風險提示要求居家隔離醫(yī)學觀察、健康監(jiān)測的考生;
(7)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離醫(yī)學觀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8)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離醫(y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或醫(yī)學觀察期內的考生;
(9)筆試和體測當天,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的考生。
6.為避免影響考試,有國(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應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接受相應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后,按照上述第四款要求執(zhí)行。
7.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或居家隔離等情形,無法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仍處于新冠肺炎治療期或出院觀察期,以及其他個人原因無法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8.請考生注意個人防護,自備一次性醫(yī)用口罩,除核驗身份時按要求臨時摘除口罩外,進出考點、參加考試應當全程佩戴口罩。
9.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遵守考場秩序,保持安全距離,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有序離場??忌诠P試和體測過程中被發(fā)現(xiàn)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體溫異常、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由駐點醫(yī)務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xù)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繼續(xù)考試,考生從普通考場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所耽誤的時間,不再予以追加。筆試和體測結束后,應配合到就近的醫(yī)院發(fā)熱門診就診。不具備繼續(xù)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駐點醫(yī)務人員按規(guī)定妥善處理,并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10.鑒于近期國內疫情整體呈現(xiàn)多點多源態(tài)勢,疫情形勢依然復雜嚴峻,考試疫情防控相關規(guī)定將根據(jù)國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的總體部署和最新要求進行動態(tài)調整。請考生密切關注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嚴格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1.考生在筆試入場時應提交《個人健康信息承諾書》(見附件3)(隨身攜帶),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和防疫要求。如違反相關規(guī)定,自愿承擔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面試和資格復審
1.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按照面試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和資格復審。
2.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職位面試比例(詳見《職位表》進入面試人員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一并進入??忌殧y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并在面試候考現(xiàn)場遞交資格復審材料(材料原件現(xiàn)場查驗,復印件由報考單位存檔復審),資格復審不合格者,視為不符合招聘條件。
3.資格復審材料:
(1)1寸彩色白底免冠證件照1張、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張、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張(首頁及本人頁);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張、學信網(wǎng)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張(可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cscse.edu.cn)認證);
(4)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注明所學專業(yè)、學歷層次及2023年7月前是否能取得相應學歷);
(5)銀行征信材料(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出具);
(6)滿足優(yōu)先條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4.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成績占總成績50%。
5.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面試或遞交復審資料者,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
6.資格復審及面試后,心理測評合格人員根據(jù)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滿分100分,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筆試、面試成績、總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位數(shù)四舍五入)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人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進入體檢人員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其中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
7.面試成績、資格復審、心理測評結果將按職位由各招聘單位在相應的公告地址進行公布,同時明確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時間、地點等內容。
五、體檢、政審和公示
(一)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憑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照體檢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
2.體檢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huán)節(jié)。因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出現(xiàn)缺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1次。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3.體檢由各招聘單位自行組織。體檢費用按照醫(yī)院收費標準由考生自理。體檢項目及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其中,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的不合格。
(二)政審
1.體檢合格人員,由各招聘單位實施政審。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1次??偝煽兿嗤模嬖嚦煽兏哒邇?yōu)先。遞補人員須體檢合格。
(三)公示
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將按職位由各招聘單位在相應的公告地址進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聘用
1.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對象,簽訂勞動合同,未按規(guī)定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的,視為放棄應聘。
2.聘用對象應根據(jù)通知到指定地點報到并參加崗前培訓。逾期未報到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3.本次公開招聘為編制外招聘,按照相關規(guī)定實行聘用合同或勞務派遣制管理。
七、工資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各招聘單位薪酬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其他待遇
1.統(tǒng)一配備執(zhí)勤服裝、裝備;
2.根據(jù)國家法律規(guī)定享受帶薪年休假;
3.每年組織健康體檢;
4.單位統(tǒng)一購買五險一金。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考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人事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監(jiān)督電話:028-12389(成都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
(考試相關問題咨詢請撥打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咨詢電話)
九、其他事項
1.招聘中各環(huán)節(jié)公告公示等內容,請報考者自行及時關注各招聘單位信息發(fā)布平臺,并務必保持通訊暢通。
2.整個招聘過程中凡發(fā)現(xiàn)報考者提交虛假信息或存在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3.疫情防控。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4.心理測評合格、面試成績60分以上但未能進入體檢的人員,考試成績(或結果)自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之日起半年內有效,各招聘單位相應崗位出現(xiàn)人員空缺時,可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5.本次招聘由成都市公安局各招聘單位負責招聘中的各項事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因個人原因造成報考者未參加筆試、體能測評、心理測評、面試、體檢、政審、崗前培訓等環(huán)節(jié)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本次應聘。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對本公告有最終解釋權。
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028-86407323
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職位表》各職位對應咨詢電話。
特此公告。
附件1:《2022年成都市公安機關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表》
2:《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的通知》(人社部〔2011〕48號)
成都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