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當前位置:華圖網校 > 北京 > 公務員 > 招考公告 >
北京市東湖將試點公務員聘任制
2010-05-12 09:20  長江日報 點擊:

    10日在北京召開的推進東湖國家自主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建設部際協(xié)調小組第一次會議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王曉初表示,同意東湖示范區(qū)提出的開展公務員職位聘任試點。

  《公務員法》規(guī)定,機關根據(jù)工作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對專業(yè)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實行聘任制(涉及國家秘密的職位不實行聘任制),聘任合同期限為1年至5年,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協(xié)議工資制。

  目前,深圳、上海浦東新區(qū)、溫州等地已開展公務員職位聘任制試點。

發(fā)表評論 查看所有評論

表情:
匿名

最新評論

華圖網校命中2011國家公務員考試真題
關于我們 | 聯(lián)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意見反饋 | 合作加盟 | 媒體關注 | 友情鏈接 | 網站地圖 | 網址導航
Copyright©2006-2010 htexam.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華圖網校 版權所有 京ICP證0903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