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各級機關2009年下半年公務員招考工作安排,為確保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及注意事項
資格復審工作將于12月17日(9:00-17:00)進行。
(一)招考職位條件資格復審
《北京市各級機關2009年招考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通知書》中提示已進入面試范圍的考生,須持報名表、《北京市各級機關2009年招考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通知書》(通過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打印)、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按照事先公布的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面試人選的比例進行招考職位條件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地點由招錄機關電話通知。
(二)注意事項
1、由于資格復審未通過而產生面試人選空缺的職位,由招錄機關按照該職位通過合格分數(shù)線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通知考生依次遞補。
2、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
3、請考生登錄招錄機關網站查詢資格復審的時間及地點,及時參加資格復審。考生可主動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
4、資格復審當天本人不能到場的,可由他人代理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代理人須另攜帶本人身份證件。
二、確定首批面試人選
根據(jù)考生現(xiàn)場資格復審情況和事先公布的計劃錄用人數(shù)與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通過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并且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首批參加面試和專業(yè)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該名單擬于12月21日在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bjp.gov.cn)和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公布(www.bjpta.gov.cn)。
三、職位調劑
(一)公布調劑職位和調劑人員名單
未達到事先公布的面試比例人數(shù)的職位,采用調劑的辦法補充人選。調劑職位和符合調劑條件人員名單將于12月21日在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統(tǒng)一公布。
未進入首批參加面試人選名單,且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可參加調劑。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調劑職位的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于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9:00-17:00)進行。各市級招錄機關、區(qū)縣公務員主管部門將于12月21日前在本單位網站發(fā)布調劑公告,載明調劑報名地點、報名時間以及報名攜帶材料等內容。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持《北京市各級機關2009年招考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通知書》、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根據(jù)公告要求進行現(xiàn)場調劑報名,每名考生限報一個調劑職位。
調劑報名結束后,各市級招錄機關、區(qū)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jù)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按照職位空缺名額,由高到低確定調劑人選名單。調劑人選名單將于12月30日上午10:00在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北京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布。
四、面試及注意事項
面試將于2010年1月9日至1月15日進行,面試工作由各市級招錄機關、區(qū)縣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如個別職位通過調劑后,仍未達到規(guī)定面試比例的人數(shù),可組織符合規(guī)定進入該職位面試的考生進行面試,面試成績不低于當天本考官組面試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時,應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如均低于當天本考官組面試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則該職位取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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