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詢分數
公共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后,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根據成績匯總分析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忌P試成績通過遼寧人事考試網(www.lnrsks.com)查詢。
2.確定面試人選
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后,省直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按錄用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市以下及公安、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森林公安系統(tǒng)按錄用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
3.資格審查
面試前,要進行現場資格審查。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學歷、學位證原件,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登記表以及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還須審核其相關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4.面試
省直部門面試組織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具體負責。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和公安、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森林公安系統(tǒng)面試的組織工作,由省人社廳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各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負責組織本地區(qū)的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法,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5.體檢和考察
根據總成績,按錄用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為50%。其中報考公安系統(tǒng)考生權重計分的公式為: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40%+公安基礎知識成績×20%)×50%+面試成績×50%。
6.公示和錄用
擬錄用人選確定后,由省、市組織人事部門在網上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錄用為公務員 (工作人員)的人員,辦理公務員(工作人員)錄用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