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選撥程序
這次公開選拔工作由省委組織部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以下簡稱為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部署實施,市、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報名、審核、筆試、面試、體檢、考察、錄用等工作,從2月中旬啟動,至5月中旬基本完成。主要程序是:
1、明確職位。3月1日前,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進一步細化各項選拔數量,抓緊按要求明確具體的選拔職位及職位組,匯總后報送省公務員主管部門。
除第(五)、(八)項確因工作需要設置專業(yè)性較強職位外,其余職位均不作專業(yè)限制。
2、發(fā)布公告和宣傳發(fā)動。3月中旬,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在新聞媒體發(fā)布選拔工作公告。為擴大公告的知曉度,營造良好的選拔氛圍,各市、縣要通過多種有效方式,及時在本地做好宣傳發(fā)動工作;請省教育廳、團省委、高等院校等及時轉載公告,多渠道發(fā)動和鼓勵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建功立業(yè)。
3、報名。3月中下旬,以市為單位通過工作網站接受報名。報名期間,各市、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組織工作人員、開通專線電話,接受咨詢,解答疑惑。網上報名環(huán)節(jié)不作資格審核,由報名人員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自行在報名網站上打印準考證。進入面試前,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審核。
其 中,第(一)、(二)項選拔中實行公推遴選的職位,由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東莞、中山為鎮(zhèn)街黨委)會同“兩新”組織黨工委。工青婦等單位按資格條件推選人選 (每個縣推薦人選的數量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明確),經市公務員主管部們審核后,擇優(yōu)按選拔職位不低于1:8、不高于1:10的比例確定報名人員及核發(fā)準考 證,并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第(三)、(四)項的公推遴選,由鄉(xiāng)鎮(zhèn)黨組織按資格條件推薦人選(每個鄉(xiāng)鎮(zhèn)一般推薦1名),經縣公務員及主管部門(東莞、中山為鎮(zhèn)街黨委)審核后,擇優(yōu)按選撥職位不低于1:5、不高于1:10的比例確定報名人員,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核發(fā)準考證,并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除第(五)、(七)、(八)項選撥外,其他項選撥的報名人員不收取報名費用。
4、筆試。3月底,統(tǒng)一組織八項選撥的報名人員進行筆試包括行政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根據分類設考的要求和“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對不同類別的職位分別命制試題。每個市設一個筆試考場,考務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承擔,試題命制、印刷和評卷、劃定合格分數等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
筆試后,依照筆試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按一定比例【前兩項選撥按職位(組)1:5的比例、后六項選撥按職位1:3的比例】分部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名單,并在相關網站公布。
5、資格審核。面試前7天,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相關人員對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審核(個人應提交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組織推薦材料、勞動合同、工作證明、計生證明等材料)。未通過資格審核的,guangdong.htexam.com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6、面試。4月下旬,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集中組織面試。嚴格執(zhí)行公務員考錄面試規(guī)定,按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題目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命制。
7、確定考試對象。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其中實行公推遴選的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后,由市、縣公務員主管部門按選拔職位1:1的比例,依綜合成績從高至低確定考察對象。
8、考察和公示。5月上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要求組織體檢、考察。考察合格者,公示7天。經體檢、考察、公示,不適合錄用的可相應遞補考察、體檢對象。
9、審批錄用。公示結束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抓緊按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xù)。
除第(四)、(五)項選拔外,其他六項選拔的人員需在錄(聘)用單位工作5年(未滿5年確需調動的須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10、培訓上崗。錄用人員由縣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及時組織初任培訓后,再報到上崗。試用期自報到之日算起,其中第(一)、(二)、(三)項選拔的人員實行3個月的試崗并考察合格后,才正式定位履職。
深圳市按上述各項選拔錄用的公務員,執(zhí)行該市有關聘任制規(guī)定。
具體的工作安排,請各市留意省里的統(tǒng)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