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書法院是直屬廣東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以下簡稱“省文聯”)的正處級事業(yè)單位。書法院主要任務為:收藏書法藝術精品;陳列書法作品;舉辦書法展覽;進行書法學術研究;加強對中國書法藝術的民族性、公益性、基礎性、理論性的宣傳和研究工作;組織書法藝術創(chuàng)作;開展海內外的書法藝術交流。辦公地點在廣州市番禺區(qū)市廣路242號。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增強書法藝術工作力量,根據《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政府令第139號)和有關規(guī)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書法院工作人員。
一、招聘人數、崗位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人數為3人,具體招聘崗位為:
1、書法院副院長1名;
2、專業(yè)技術人員2名。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身體健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5、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基本條件,即: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并有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并具有相關專業(yè)中級職稱的人員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并有中級職稱的人員、具有副高職稱的人員年齡須在40周歲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的人員年齡須在45周歲以下。具有廣州市戶口人員,具備以上學歷職稱條件的,年齡可分別放寬至40周歲、45周歲和50周歲。具有正高職稱的人員年齡須在50周歲以下。以上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12年6月11日。
6、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財政核撥事業(yè)編制,執(zhí)行國家和省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圍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人員公開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