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晨報訊 請假兩天,參加公務員考試??荚嚉w來,竟被學校解聘了。
遼中縣育才小學老師小蕓(化名)感到不理解的是:“我們請假時,沒說不干了,只說去參加公務員考試。當時學校也同意,還給我們開假條了,為啥回來工作就沒了呢?”
據小蕓介紹,跟她同樣遭遇的還有同校的其他6名女老師。7人中有4人已經領完工資離開了,其他3人因為在學校工作時間比較長,她們一方面想討個說法,另一方面想討要欠發(fā)的工資。
考試歸來
得知已經被解聘
昨天,記者來到私立民辦學校遼中縣育才小學,見到了小蕓、小芳(化名)、小影(化名)。她們三人還居住在學校提供的宿舍里,但前一天有人來讓她們盡快離開,給新人讓出位置。
小蕓說,她們7名參加公務員考試的老師年齡都在二十四五歲左右,剛來育才小學不到一年。
今年,小蕓等人報考了遼寧省公務員考試,筆試時間是9月13日。因為學校管理上的規(guī)定,雖然考試那天是周末,但老師還是要上班。因此9月11日,小蕓等幾人分別跟校領導請假兩天,當時告知領導是想參加公務員考試,獲得允許后,由教務處給開具了“教師外出通知單”,也就是小蕓說的“假條”。幾個人12日在家里備考,13日早坐車到沈陽市內參加公務員考試。
13日18時許,小蕓考完試回到宿舍,收到了同事發(fā)來的短信:“是不是不干了?”對此,小蕓非常詫異。晚上,其他同事回到宿舍告訴小蕓等人:當天下午,學校召開全體教職工大會明確提出,參加公務員考試的教師全部解聘。
老師不解:
為啥準假后又解聘?
第二天一早,小蕓來到辦公室發(fā)現(xiàn)自己辦公桌上的教科書等物品都不在了。當她給校長打電話詢問時,被通知因為違約而被學校解聘了,可以去財務領6月份的工資。記者了解到,小芳等人是在14日去單位銷假時,得知這個消息的。
小蕓、小芳等人都覺得非常吃驚和失落。小蕓認為:“考公務員是為了鍛煉自己,不意味著自己要辭職。再說,校領導在給假時并沒有提出如果考公務員就要被解聘的問題。為什么在正常準假后,卻把自己辭掉呢?”
小蕓說:“剛知道被解聘時,真的很吃驚,我們并不是真的就不想干了。但學校的做法實在太令人傷心了,也沒辦法留下了。”
她們沒有急于去財務領6月份工資,因為她們想把學校欠發(fā)的6月份工資、7月1日至9日工資、9月1日至13日工資一起領出來。但由于擔心領不到,15日一早,三人去財務領取了6月份工資。
據介紹,該學校工資是延后一個月發(fā)。小蕓在被解聘前,最后一次發(fā)工資,是在7月2日領到的5月份工資。學校7月9日放暑假,9月1日開學。
勞動部門:
欠發(fā)工資應照常發(fā)放
15日上午,小蕓等三人到遼中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院,就欠發(fā)工資的事進行了反映。當天下午,仲裁院4名工作人員就來到育才小學,對此事進行了協(xié)調解決。
昨天,記者來到遼中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院。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到學校了解情況時,學校說是這幾位老師自己不干的。至于被解聘老師反映的欠發(fā)工資問題,該部門工作人員與學校進行了協(xié)商,學校表示欠發(fā)的工資照發(fā),只不過需要時間來計算工時。這個說法在王新校長那里也得到確認。
隨后,小蕓等三人跟學校教務處溝通時也得到答復:欠發(fā)的工資照發(fā),7月的工資10月3日打到工資卡里,9月的欠發(fā)工資11月3日打到工資卡里。
對于今后的安排,小蕓說:“還是會繼續(xù)努力,我相信憑我的實力還是會找到一份好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