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海口6月23日訊(記者文剛通訊員王曉黃燕)現(xiàn)在就業(yè)難,想當公務員更難。但海口男子柯某卻到處謊稱交錢就能拿到公務員指標,先后騙取兩人13萬元。今天上午,??谑旋埲A區(qū)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柯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3000元。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1月初,柯某稱能幫張某的兒子在??谑蟹慨a(chǎn)局、財政局找到一份公務員的工作。同年1月19日11時,柯某在??谑杏裆陈犯缓来髲B要求張某支付好處費26萬元。同日,應柯某要求,張某先付給柯8萬元預付款,并約定事情辦好后再付余款。為了證明自己的誠信,柯某主動將本人名下位于海口市國貿(mào)大道一處房產(chǎn)證給張某作為抵押,但這房產(chǎn)證其實是柯某自己偽造的。
法院同時查明,2009年3月2日12時許,柯某又對謝某稱,自己能幫他的親戚找到一份??谑蟹慨a(chǎn)局公務員的工作,開價13萬元。雙方約好后,謝某在??谑袊Q(mào)金融大廈付給柯5萬元,并約定等事情辦好后再付余款。
經(jīng)查,??谑蟹慨a(chǎn)局2008至2009年度未招錄公務員。
案發(fā)后,柯某的家屬已全部退還13萬元給二被害人,并取得二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柯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人民幣13萬元,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鑒于柯某自愿認罪,且在案發(fā)后其家屬已主動將騙款全部退還二被害人,并已取得二被害人的諒解,依法酌情從輕處罰。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300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