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3名考生即將實現(xiàn)公務員夢想時,卻因自身攜帶的地中海貧血基因被拒絕錄取,而在2009年佛山公務員考試中,598名考生參加體檢,有31人攜帶地中海貧血基因,其中兩廣考生占近九成(27人)。
“我能正常獻血、工作、生活,為何不能當公務員?”3名考生將佛山市人保局告上法庭,而在他們背后的則是占據廣東人口總數達11%以上的地貧基因攜帶者。昨日,佛山禪城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認為無論有無考慮廣東實際情況,在未有新規(guī)定前,都應參照國務院相關規(guī)章執(zhí)行,駁回原告起訴。原告代理律師稱將上訴。
緣由:公務員夢想破滅在基因上
2009年4月,小周、小謝、小唐順利通過了佛山市公務員考試筆試和面試,3人表示他們的筆試和面試成績都在前兩名。其中,小謝報考的是南海區(qū)經濟貿易局,小周報考的是順德區(qū)檢察院,小唐報考的是順德區(qū)法院。
后來,各考生在體檢中被安排進行了一項基因分析檢測,其中多名考生被認定為“地中海貧血”基因攜帶,經復檢后仍為不合格,從而失去了被錄用為公務員的機會,這其中包括了小周等3人。
3人稱,人保局正是在考生血常規(guī)五項必檢項目都合格的情況下,以其非必檢項目平均紅細胞體積的檢查數值偏小為由要求其進行了地中海貧血基因檢測,該操作不僅違反相關規(guī)定,而且侵犯了考生的基因隱私。
2009年12月29日,三名考生一紙訴狀將佛山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告上法庭,請求法院責令該局認定他們體檢合格,并按程序對其進行考察錄用。
疑問:人保局是否超范圍檢驗?
小周稱,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下稱《手冊》),公務員體檢中的血常規(guī)項目中只有五項必查項目,“按照規(guī)定來說,當該五項出現(xiàn)異常且無法判斷是否為體檢不合格時,被告才能要求我們進行復查,而被告在體檢項目中增加了平均紅細胞體積(MCV)的檢測,該項目并不屬于血常規(guī)的必檢項目”,這可以證明人保局存在超范圍檢驗。
人保局則解釋稱,根據《手冊》規(guī)定,“除了血常規(guī)檢查,必要時可增加實驗室輔助檢查項目,主檢醫(yī)生有權決定是否進行進一步檢驗。”相關檢測雖然不是強制性血常規(guī)檢測項目,但相關法規(guī)和規(guī)章也沒有列其為禁止性檢測項目,從上述規(guī)定均可看出,主檢醫(yī)生可以根據需要適當增加血常規(guī)規(guī)定的項目之外的檢查項目。
地貧攜帶是否屬血液病?
針對“地中海貧血”是否屬于《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第三條“血液病,不合格”中的血液病范疇,雙方對此也頗多爭議。
原告認為該標準中并沒有列出攜帶地中海貧血基因是血液病,被告則認為地中海貧血屬于血液病是專業(yè)醫(yī)療機構的結論,原告沒有理由否定,根據錄用標準,有血液病就不能錄為公務員。
既然爭不出個究竟,今年3月5日,禪城區(qū)法院致函中國醫(yī)學科學院血液病研究所,咨詢“發(fā)現(xiàn)MCV異常后是否必須進行基因檢測才能確診為地中海貧血”及“案件中的地中海貧血基因突變是否屬于血液病”等問題。
昨日,法庭宣讀了復函,復函中稱是否檢測MCV,各個醫(yī)院都不盡相同,一般大的醫(yī)院都有這樣的檢測,但并非強制性,同時表示“地貧基因攜帶屬于血液病。”
強制檢測是否侵犯隱私?
原告認為,診斷地中海貧血是需要結合臨床表現(xiàn),家族遺傳史,體格檢查及臨床檢驗綜合來診斷的,但人事局沒有進行這些程序,就進行強制性的檢測,侵害了考生的隱私。基因含有人體大量信息,是人固有的最大隱私,保護基因隱私是每個人的權利。這些基因隱私一旦公開,可能會給一個人的工作,升學、醫(yī)療、保險,生活乃至生存造成不良后果,導致基因歧視。
法院認為,體檢機構是為進一步確診是否患有血液病才進行基因檢測。另外,公務員招錄部門只是為了查明原告是否患有血液病,并未對基因檢測的其他內容向外公布或泄露,不構成侵犯個人隱私。
法院:無新規(guī)前按現(xiàn)規(guī)定執(zhí)行
昨日,由于3名原告和代理律師都未到庭,開庭后法官整理本案焦點,并一一作出分析,隨后進行宣判。
法院昨日審理認為,《標準》和《手冊》屬于在全國公務員招錄體檢中均適用的現(xiàn)行有效的國務院部委規(guī)章,該規(guī)章對于血液病是否合格的規(guī)定清楚、明確。無論該規(guī)章有無考慮廣東地區(qū)的實際情況、是否具備不合理性,在沒有新的規(guī)定改變原規(guī)定前,均應參照執(zhí)行。因此,被告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原告體檢結果屬血液病、體檢不合格,符合上述規(guī)章的規(guī)定。
判決后,代理律師劉建華表示一定要上訴。也有律師稱,從法律層面看,佛山人保局確實沒有違法,但有關部門最好應考慮本地實際情況予以適用。
原告:“我能獻血為何不能當公務員?”
昨天,為了避免讓更多人知道,3名原告均沒有到庭。宣判后,記者分別電話采訪了3名原告。一名原告稱“我之所以打官司,只是想證明自己是正常的,也有機會去工作、學習,乙肝病毒攜帶者現(xiàn)在都可以當公務員,我們這些地貧基因攜帶者為什么不能?我們不能只是沉默,必須行動起來讓大家了解我們、關注我們。”
其中的一名女孩在落榜后找了一家公司工作,她感覺父母的壓力比她還大,“在知道我因基因攜帶而浪費了大半年的努力后,父母開始是勸我別灰心,到后來他們比我更傷心,竟然對我說出‘對不起’,我當時就哭了,這不是父母的錯,我們都沒有辦法選擇。”
原告方反復強調的一點是,有地貧基因也能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而且身體沒有任何的癥狀表現(xiàn)特征。一名原告還拿出了獻血癥,稱自己多次獻血都沒問題,為什么不能當公務員。
廣東地貧研究專家李春富教授也表示,地貧基因攜帶者算是輕度地貧,也可以算在血液病的概念下,但血液病的種類很多,“輕度地貧”在兩廣地區(qū)只能看成是正常人。
現(xiàn)狀:廣東地貧攜帶率11%以上
據WHO報告,約有一億以上的人攜帶地貧突變基因。該病高發(fā)于地中海沿岸。在我國則多見于廣東、廣西及海南、香港、福建、云南、貴州、四川等地區(qū)。據統(tǒng)計,在廣東省,α-地中海貧血基因人群攜帶頻率約為8.53%,β-地中海貧血人群攜帶頻率約為2.54%。
這也就意味著目前廣東境內有多達11%的人群患有地中海貧血,有律師認為“此案具有示范意義,可能會對近1000萬廣東人的就業(yè)產生影響”。
原告律師劉建華稱,“歷史上兩廣瘧疾盛行,導致了基因變異,攜帶地中海貧血基因的人的死亡率更低,更能抵抗瘧疾,在某種特定的情況下,它對人體是有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