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貴州公務員考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常識判斷法律常識核心考點——法定繼承、代位繼承和轉繼承。
法定繼承、代位繼承和轉繼承
法定繼承
1. 法定繼承的概念
法定繼承又稱無遺囑繼承,是指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代位繼承以及遺產的分配原則均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的繼承。
2. 法定繼承的順序
第一順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喪偶的兒媳對公婆、喪偶的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二順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前一順序排斥后一順序,但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之間并無先后次序之分。
代位繼承和轉繼承
代位繼承是指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繼承其應繼承的遺產份額的制度。它僅適用于法定繼承,不適用于遺囑繼承。
轉繼承實質上是繼承遺產權利的轉移,是指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后、遺產分割之前死亡,其應繼承的遺產份額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