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做好2011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考察等項工作的通知》要求,報考牡丹江市各級機關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公示期已經(jīng)結束,現(xiàn)就體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體檢人員
報考牡丹江市各級機關,公安、法院、檢察院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公示名單中的考生以及“社區(qū)、村干部”考生。
二、體檢安排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按國家頒發(fā)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在市級以上綜合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實施。體檢過程邀請市紀檢監(jiān)察人員進行全程監(jiān)督。
體檢定于2011年8月6日、7日兩天進行。其中:
報考公安 、“項目生”和“社區(qū)、村干部”的考生于8月6日進行體檢;報考其它機關的考生于8月7日進行體檢。
參加體檢的考生分別于6日或7日早7點前到牡丹江市審計局七樓會議室(平安街與西一條路交叉路口)集合,再統(tǒng)一組織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
三、有關要求
1、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2寸照片一張和體檢所需費用。
2、考生必須空腹參加體檢。
3、考生要準時到集合地點,不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錄用資格。
4、參加體檢的考生不準攜帶手機,如攜帶必須關機并由工作人員統(tǒng)一保管。體檢過程中要服從安排,聽從指揮,保證體檢工作的順利進行。
牡丹江市委組織部
牡丹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