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江蘇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經研究,現(xiàn)就2012年我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有關政策解答如下:
一、關于年齡、年限的計算問題
1、年齡計算
以報名日期計算。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為1976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13日期間出生。
報考法院系統(tǒng)司法警察和監(jiān)獄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1年2月7日至1994年2月13日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獄醫(y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76年2月7日以后出生)。
其他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
2、年限計算
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8月31日。如:職位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滿兩年。
二、關于學歷的問題
1、報考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法律專業(yè)職位(不含司法警察)須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含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方式取得的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取得畢業(yè)證書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方可報名。
3、雙??茖W歷按專科學歷報考。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考生,其第二學位所學專業(yè)可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
4、具有全日制碩士以上研究生學歷的人員可報考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或“研究生”的職位。
5、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符合下列任一條件,均可報考:
?、儆蓢?省)教育行政部門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省)統(tǒng)一招生考試,按規(guī)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
?、谠谲婈牱燮陂g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
?、廴〉密婈犜盒W歷證書,經國家教育部學歷認定并注冊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核驗的相關材料)。
6、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并提供由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7、2012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