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筆試
筆試時間5 月下旬或6 月初,具體時間和地點以《筆試通知書》為準。按照公選職級分別命制副縣級、副科級筆試試題。命題堅持“ 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圍繞縣級或科級領導干部職責需要命制試題,突出測試應試者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滿分為100 分,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公選名額1:5 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
3、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對筆試合格、擬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報考者須提供本人干部人事檔案;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開具 的包括出生年月、現(xiàn)任職務、工作簡歷、德才表現(xiàn)等方面的書面證明材料。不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的,取消參加面試資格。面試不足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 次遞補。
4、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科學決策、創(chuàng)新意識、人際溝通、語言表達等能力素質。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5、資歷評價
對進入副縣級領導崗位的面試人選進行資歷評價。評價內容包括受教育程度、工作經歷、任職資歷、獲得的榮譽稱號等。資歷評價滿分為100分。
6、確定考察對象
根據總成績,按照崗位名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副縣級領導崗位按筆試、面試、資歷評價百分制4:4:2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副科級崗位按筆試、面試百分制4:6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總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7、組織考察
按干部管理權限,市委組織部和各縣區(qū)委組織部分別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根據考察情況,按崗位名額1:2的比例提出擬任人選建議。
8、決定任用
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市、縣區(qū)委常委會分別討論決定任職。擬任人選在常委會作競職演講后,常委會組成人員進行實名差額票決。
9、辦理任職手續(xù)
擬任人選在新聞媒體進行公示,公示后未發(fā)現(xiàn)影響任用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xù),實行1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xù),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
四、有關事項
阜新市公選辦設在市委組織部。
辦公地址:阜新市信息中心辦公樓206、207房間(阜新市中華路45號,市委院內)
聯(lián)系電話:0418-6242633 6242636(傳真)
電子郵箱:fx28147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