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定向考錄職位,不實行網上繳費,網上提交報考信息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下載填寫的《定向考錄職位考生資格審查登記表》,于3月28日—4月1日到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流動科(德州市東風東路1566號新城綜合樓9045房間)辦理資格審查和現(xiàn)場繳費手續(xù)。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時,除出具身份證(或復印件)、畢業(yè)證、學位證和畢業(yè)當年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yè)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yè)生要出具省、市組織部門蓋章的《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登記表》(我市2008年按德辦發(fā)[2008]13號文件規(guī)定招聘的、經市委組織部備案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yè)生要出具與縣級組織部門簽訂的聘任合同原件)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符合定向考錄條件的報考人員,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在網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定向考錄。委托他人辦理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個人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初審通過后,于3月28日—4月1日到德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流動科(德州市東風東路1566號新城綜合樓9045房間)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確認時應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xù)。證明材料包括:網上下載打印的《德州市考錄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和《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原件和復印件)。
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部門或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我市其他職位。對報考公安專業(yè)職位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以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ǘ┵Y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考錄工作的全過程。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需向用人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張。報考定向考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資格審查材料由考生直接報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流動科(德州市東風東路1566號新城綜合樓9045房間)。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院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須在2011年3月27日之前取得)、身份證、戶口簿,在職人員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介紹信,經用人部門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職位條件要求其它資格證書的須出具資格證書原件。屬于國外留學學歷或國內高校與國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的學歷,必須在資格審查時出具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證明和所在留學國家或城市中國大使館的證明材料(學歷認證證明須是2011年3月27日前取得)。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在面試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門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批準后,取消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職位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省垂直管理部門和市直部門的資格審查首先由用人部門負責收集有關證明材料進行資格初審,然后報市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報考公檢法機關的資格審查先由市級公檢法機關進行資格初審,然后報市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報考普通縣級機關的資格審查先由縣(市、區(qū))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初審,然后統(tǒng)一報送市公務員錄用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復審。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