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于報考對象
1、問:今年報考公務員的具體對象是哪些?
答: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11條規(guī)定以及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公務員局《上海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所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和《上海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職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
2、問:哪些人員不具有報考資格?
答: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在中央和地方公務員考試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作弊行為且給予不得報考公務員處理的人員;
(3)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 現(xiàn)役軍人;
(5) 試用期內(nèi)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6) 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
(7) 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3、問:2011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答:2011年畢業(yè)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jīng)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4、問:留學回國人員如何報考公務員?
答: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上海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者可上網(wǎng)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上海海外人才服務中心(梅園路77號4樓)亦受理海外學歷的認證工作。
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等材料,在面試時需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單位審核。
5、問:外省市的社會人員除《上海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具備哪些資格條件?
答:外省市的社會人員須具有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符合《上海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如已婚,其配偶還必須同時符合上海市人才引進條件。(人才引進具體條件,請查詢上海“21世紀人才網(wǎng)”上海市人才引進受理欄目)
6、問: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yè)生是否可報考?
答: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wǎng)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取得畢業(yè)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7、問:參加“大學生支援服務西部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和“三支一扶”計劃的人員如何認定?
答:參加上述項目的人員報考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大學生支援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需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另外,2011年服務期滿的大學生,需提供由共青團上海市委開具的相關證明。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需提供由區(qū)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三支一扶”人員需提供本市“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另外,2011年服務期滿的大學生,需提供所在服務區(qū)縣“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具的相關證明。
以上材料在考生參加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單位審核。
8、問:參加 “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 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支援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是否可以以應屆畢業(yè)生的身份報考?
答:參加 “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 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支援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當年,可以以應屆畢業(yè)生的身份進行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