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山西省基層法院機關政法干警定向招錄資格復審工作定于2011年11月15日在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727房間(晉祠路一段88號)進行,請進入基層法院機關政法干警定向招錄資格復審環(huán)節(jié)的52名考生(詳見附表一)按時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請考生攜帶本人的《報名表》和《準考證》,同時2011年未就業(yè)的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持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招錄機關要求的其它材料,已就業(yè)的還須就業(y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報考專門用于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考生,進入面試的須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派出部門市以上主管部門加蓋公章(其中: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組織部門審核蓋章,“三支一扶”、“西部計劃”人員由團省委蓋章,“農村特崗教師計劃”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
截止2011年11月15日18時,考生既未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又未與省法院聯系的,視其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特此公告
附件一: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附件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
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