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巴中市2011年從優(yōu)秀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公告》的有關要求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面試工作的有關安排,現(xiàn)將我市從優(yōu)秀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ㄒ唬┵Y格復審時間:2011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
?。ǘ┵Y格復審地點:市委組織部會議室(巴中市黨政中心11樓19號)。
?。ㄈ┵Y格復審要求:
1.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點擊打開瀏覽或下載名單.xls),應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貼上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經(jīng)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委或服務單位黨組織、縣(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優(yōu)秀村干部須提供任職3年以上的文件原件或其他證明材料;受縣以上表彰的證書原件(年齡超過35歲的須提供受省以上表彰的證書原件);
服務基層人員須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原件等證明服務期滿的原始材料;證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書原件或相關文件。
2.資格復審必須由本人到現(xiàn)場進行資格復審,不允許他人代替。若本人現(xiàn)用名與身份證或其它證件的名字不符者,須取得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3.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負責審查資格的機關有權(quán)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其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4.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凡未參加資格復審和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
5.資格復審合格者需在資格復審現(xiàn)場繳納面試費80元。
資格復審后,進入面試的考生達到1:3比例的不再遞補;未達到1:3比例的,從報考同一職位達到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且愿意遞補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須于22日上午12點前到市委組織部(市黨政中心11樓22號)參加遞補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遞補資格復審或遞補資格復審未通過的,取消遞補資格,不再遞補。
二、面試事項
?。ㄒ唬┟嬖嚂r間:2011年12月23日。
?。ǘ┟嬖嚨攸c: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8樓(巴中市濱河路中段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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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面試的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均為原件)。
2.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面試當天早上7:00前進入面試考生候考室,遲到的考生不得入場。
3.參加面試的考生進入候考室須自覺關閉并寄存一切通訊工具,否則作違紀處理;
4.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共巴中市委組織部 巴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