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武漢理工大學招聘學生輔導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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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北武漢理工大學招聘學生輔導員公告
根據(jù)武漢理工大學輔導員隊伍建設需要,學校決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面向校內外招聘學生輔導員,負責學生日常思想教育、學生管理及發(fā)展指導等方面的工作。具體如下:一、學生輔導員的崗位職責和招聘條件
1.崗位職責
(1)開展深入細致的學生思想教育、輔導工作,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素質教育活動,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養(yǎng)成良好的道德品質。
(2)掌握學生的心理狀況,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引導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心理品質和自尊、自愛、自律、自強的優(yōu)良品格。
(3)掌握和分析學生的學習狀況,幫助學生明確學習目標、端正學習態(tài)度、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促進學業(yè)進步。組織開展學生課外科技文化和社會實踐活動。
(4)負責學生干部的選拔、培養(yǎng)和學生骨干隊伍建設,指導班級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指導學生黨、團組織建設。
(5)積極開展學生日常安全教育,暢通信息渠道,參與處理學生中出現(xiàn)的各種突發(fā)事件,維護好校園安全和穩(wěn)定。
(6)開展學生的學年鑒定、綜合測評、評獎評優(yōu)工作。做好學生的困難補助、獎學金、貸學金、減免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的審核及發(fā)放,開展學生生活園區(qū)的文化建設和園區(qū)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7)積極開展就業(yè)指導和服務工作,為學生提供高效優(yōu)質的就業(yè)指導和信息服務,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yè)觀念。
(8)開展學生教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的調研與課題研究。
2.招聘條件
(1)國(境)內外知名高校應屆研究生畢業(yè),且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其中第一學歷為國(境)內知名高校普通本科畢業(yè)并取得學士學位;
(2)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3)中共黨員,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有較強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鑒別力。
(4)熱愛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事業(yè),具有較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樂于奉獻,品行端正。
(5)掌握從事高校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備的專業(yè)知識和技能,在校期間擔任過學生干部或有學生工作經歷,并具有良好的文化素養(yǎng)。
(6)本科生和研究生學習階段成績均在良好以上,外語需達到國家英語六級水平或相當于國家英語六級的要求。
(7)身心健康,能適應學生工作的要求。
二、招聘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
2015年1月9日之前,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網址:http://zhaopin.whut.edu.cn/),填寫有關信息,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學生工作部(處)根據(jù)報名信息及各崗位具體條件進行資格審查,通知初審合格人員進行現(xiàn)場確認。
2.現(xiàn)場確認
2015年1月4日—2015年1月9日,應聘者到學校學生工作部(處)教育科(聯(lián)系電話:027-87658102)現(xiàn)場確認,遞交《武漢理工大學2015年輔導員崗位招聘報名表》和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英語等級證書、榮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上原件當場審驗后歸還。另需準備兩張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準考證用)。
應聘者所提交的各項材料內容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應聘者所在單位。
3.筆試
2015年1月10日,學校統(tǒng)一組織筆試。筆試內容為申論,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閱讀理解能力、分析判斷能力等。筆試結束后,學校按照招聘計劃和筆試成績劃定分數(shù)線,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名單。
4.復試
2015年1月12日-13日,學校對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者進行復試,復試內容包括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理論和方法考核、從事輔導員工作所必備的基本能力測試。復試結束后,將按應聘者填報的志愿把復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名單送達各學院。
5.學院面試
2015年1月23日前,學院對分配的候選人進行面試,面試內容由各學院根據(jù)工作需要確定,并最終按照招聘計劃確定擬聘人員名單,需考慮本單位學生輔導員隊伍學緣結構方面的合理性。
6、確定人選
擬聘人員名單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校人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最終入選名單。
7、簽訂協(xié)議
(1)人事處通知確定人選到指定醫(yī)院體檢,并要求及時將體檢結果報人事處。
(2)確定人選報學校審批后,人事處與畢業(yè)研究生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
(3)畢業(yè)研究生憑派遣證、學歷證、學位證到人事處辦理報到手續(xù)。
三、其它
1.新聘輔導員實行人事代理制,具體按照學校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新聘輔導員要與學校簽署聘用協(xié)議,首聘期限為四年。
3.新聘學生輔導員需按照學校要求參加工作見習和試用,在見習期和試用期間,若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學校將終止聘用協(xié)議,并退回畢業(yè)學校:(1)思想政治素質、業(yè)務水平、工作能力達不到崗位職責要求;(2)見習期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3)隱瞞、偽造檔案材料;(4)隱瞞既往病史或身體狀況不能適應學生工作要求。
武漢理工大學人事處
武漢理工大學學生工作部(處)
2014年12月12日
武漢理工大學學生工作部(處)
2014年12月12日
附件下載:
武漢理工大學2015年學生輔導員需求計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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