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蘇連云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高層次人才招聘3人公告(2)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筆試
筆試由招聘單位負責實施,筆試科目為應聘崗位綜合性專業(yè)知識,不指定具體參考書籍及資料。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應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在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合格線為50分。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招聘單位以電話或短信等形式告知應聘人員。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者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
(二)面試
面試由市衛(wèi)生局統(tǒng)一組織,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考核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及能力、對崗位的認知程度、勝任力和綜合素質,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等。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提供報考所需材料原件。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崗位條件、未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若出現(xiàn)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四)成績公布時間及公布方式
應聘人員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由招聘單位以電話或短信等形式告知應聘人員。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并由招聘單位以電話或短信形式告知應聘人員。體檢由招聘單位負責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入圍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六、考察和公示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會同主管部門組織考察,并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對于擬聘用人員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連云港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xiàn)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排名等。因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主管部門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