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師范大學實驗幼兒園幼兒教師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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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師范大學實驗幼兒園幼兒教師招聘公告
福建師范大學實驗幼兒園是省示范性幼兒園,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2名。根據《福建省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暫行辦法》和《關于2015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規(guī)定,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服從工作安排;
2.具備勝任幼兒日常教學等工作的身心素質,體檢符合我省現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
3.持有教師資格證書和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
二、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崗位 | 人數 | 專業(yè) | 學歷 | 年齡 | 備注 |
幼兒教師 | 2 | 學前教育(學)、幼兒教育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萍耙陨蠈W歷 | 25周歲及以下(具有幼教中級職稱者,可放寬至30周歲) | 具有1年及以上幼教工作經歷 |
備注:1.專業(yè)設置參照《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2014),考生可登陸福建省人社廳門戶網站(http://www.fjrs.gov.cn)和福建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http://zp.fjnu.edu.cn/)查看。2.最高年齡25周歲指1989年3月30日之后出生,30周歲指1984年3月30日之后出生。3.相關資歷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15年7月31日。 |
三、信息發(fā)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www.fjrs.gov.cn)、福建省畢業(yè)生就業(yè)公共網(www.fjbys.gov.cn)、福建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zp.fjnu.edu.cn)等網站公開發(fā)布。
四、報名辦法
1.報名
報名相關事宜按《關于2015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執(zhí)行,具體如下:
(1)報名繳費時間:2015年3月30日-2015年4月5日。
(2)報名方式: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和繳費。請應聘者務必準確上網,避免誤報名或上當受騙。
2.資格初審
學校相關部門對網上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應聘者認真閱讀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按照要求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考信息。如因錯過報考時間,或應聘者提供信息不準確或有虛假行為而造成無法參加考試和審核不通過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擔。
3、打印準考證。
通過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關注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網站2015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筆試時間安排和相關要求,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五、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實際應聘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fā)〔2006〕11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筆試成績總分為150分,面試、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
1.筆試
納入2015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統一筆試。筆試成績按4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資格復核
進入面試人員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交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經我校同意后最遲可延至體檢前提交。
3.面試
主要考察幼兒教師崗位所必需的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綜合素質。面試成績按6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面試階段設置合格線70分。
資格復核和面試詳細事宜待筆試成績公布后另行通知,請密切關注。
六、考核、體檢和聘用
1.根據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若綜合成績并列的,則以面試成績分高者為擬聘人選。若面試成績仍并列的,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yōu)闇?。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執(zhí)行。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3.根據綜合成績和考核、體檢結果報學校研究審定后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在省人社廳門戶網站和福建師范大學人才招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一般情況下,自報名截止之日至公示擬聘人選在60個工作日內完成。
4.公示無異議,辦理聘用核準手續(xù),擬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xù),逾期取消聘用資格。
5.試用期。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從報到之日起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待遇。聘用人員納入學校事業(yè)編制,按國家規(guī)定享受學校同類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具體聘用崗位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統籌研究確定。
七、其他事項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通過任何關系干預、影響公開招聘工作。違者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2.應聘者參加考試往返交通費及食宿等費用自理。
3.校紀委、監(jiān)察處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1-22867115。
4.聯系人:樂老師、傅老師,聯系電話:0591-22867359。
福建師范大學人事處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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