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大學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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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大學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上海大學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綜合性大學,是上海市重要的人才培養(yǎng)基地。為適應學校中長期發(fā)展戰(zhàn)略規(guī)劃的工作展開和教學科研的需要,進一步規(guī)范選人用人機制,根據(jù)《上海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fā)(2009)4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科研和教學輔助人員。
一、招聘崗位及職數(shù)見附件
二、招聘崗位說明與招聘對象條件
1、招聘崗位說明
教師、科研和教學輔助崗位:主要負責學校日常教學及科研工作,具體說明見附件。
2、招聘對象條件
教師崗位:除體育、藝術、小語種等個別崗位,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身體健康,品德良好,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具體要求見附件。
科研崗位: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承擔規(guī)定要求的教學和科研工作。具體要求見附件。
教學輔助崗位:一般應具有碩士學位,具體要求見附件。
三、招聘辦法
1、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申請人可登錄上海大學招聘網http://hreva.shu.edu.cn:8088/,在網上完成個人注冊后,可直接點擊招聘的具體崗位。報名截止時間:2015年12月31日。
2.考核
教師崗位、科研崗位和相關教學輔助崗位由用人學院(部門)根據(jù)應聘者信息進行篩選與資格審查;相關學院或學科專家組成面試組,對應聘者進行面試、試講等;
3.政審
人事處對擬錄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4.公示及錄用
經校人事領導小組會議討論通過的擬錄用人員,在21世紀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審核和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通過后辦理后續(xù)錄用手續(xù)。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jù)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宜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66134659 66136209
上海大學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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