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國考面試公告: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面試公告
根據(jù)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要求,現(xiàn)將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公告
一、復興門考區(qū)
(一)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面試確認
1、請參加面試的考生于2016年2月6日中午12時前將填寫完整的《面試確認單》(附件3),傳真至010-68037614,并電話確認,確認電話:010-86092898。逾期未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請考生按要求填寫《面試人員基本信息表》(附件4),于2016年2月6日中午12時前發(fā)送電子郵件至gdzjgwy@126.com,郵件標題格式為“報考用人司局+姓名”。
(三)資格復審
考生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時(不參加專業(yè)科目考試的考生面試時),需提交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后,考生提供的證件原件將一并退回。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原件及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jīng)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科、研究生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jīng)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a.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原件。
b.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c.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d.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e.自由職業(yè)者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無犯罪證明,并在《面試基本信息表》中詳細說明自由職業(yè)的經(jīng)歷。
考生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復審中,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安排(詳見附件5)
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面試時間:2016年2月26日至2月29日。
每日面試上午9:00開始,下午13:30開始。參加上午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8:30前報到,參加下午面試的考生須于當日13:00前報到,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進入候考室。按照考生入闈管理有關規(guī)定,未按時報到考生不得入場,并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