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國考硬條件:是什么讓部分考生無緣國考
2017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哪些考生可以報考,哪些考生要無緣國考之門?報考條件中哪些條件還存在隱性條件,哪些條件又當如何正確解讀,讓我們一一查看:
據(jù)歷年報考數(shù)據(jù)顯示,無論是國家公務員考試還是各省市公務員考試,一旦啟動必會引起眾多考生來報名,就以剛剛結束筆試的201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為例,據(jù)悉有近140萬人通過資格審查。雖然數(shù)據(jù)是如此龐大,但每年還是有很多考生因為不具有報考資格而無緣公務員考試。究其原因,最常見的就是那些公務員考試公告與報考指南中明文規(guī)定的幾大硬性條件,擋住了他們邁進公考的腳步。下面,國家公務員考試網(wǎng)(www.chinagwy.org)就帶大家來盤點一下都有哪些硬條件。
條件一:是否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在百度百科里“國籍是指一個人屬于一個國家的國民的法律資格”。國籍是每個考生報考公務員考試的硬性條件之一,考生報考公務員考試,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就國籍這一條件而言,大部分考生均符合報考條件。
條件二:是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法律是一個國家的上層建筑,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性法規(guī)都不得與憲法相抵觸。如果一個考生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肯定就不符合去政府工作的條件,更不用談為人民服務了。
條件三:是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政府工作人員的道德品行會直接影響到政府在群眾眼中的形象,也會直接影響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度。如果某個考生平時素質低下,品德敗壞,是不可能成為一個合格的公務員的。雖然法律倡導人人平等,公務員報考不應該歧視任何人,但一些特殊崗位會因為其自身的工作性質和崗位需求,對報考對象的身體條件有一定的要求。如果考生因身體條件限制,不能正常履行職務,就不符合這類職位的報考條件。對于身體條件這一項,非特殊崗位一般不限制殘疾人報考,目前有些地區(qū)甚至會專門設置面向殘疾人招錄的職位,如上海市公務員考試。
條件四:是否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
如果考生受過刑事處罰是不可以報考公務員考試的。因此,有意愿報考公務員考試的考生,在社會生活中要做一個遵法守法的好公民。在行政機關公務員受到的處分中,開除公職是最嚴厲的處分,在職公務員被開除公職后終身不得再次報考公務員考試。
條件五:是否符合在職公務員報考條件
每年的公務員考試中總是不乏在職公務員考生。在職公務員考生報考,需要符合公告中的有關在職公務員報考條件。關于在職公務員報考條件大致有以下幾種規(guī)定:(1)在職公務員不得報考公務員考試,如國考、北京市考、云南省考;(2)在職公務員考生需服務滿5年后才可以再次報考公務員考試,如山東省考、浙江省考;(3)截至報名時錄用未滿2年的在職公務員不得報考,如安徽省考、河北省考;(4)招考公告中明文規(guī)定了具體日期以后錄用的在職公務員不得報考,如2015年江蘇省考規(guī)定2012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不得報考、2015年湖南省考規(guī)定2013年1月1日以后錄用的公務員(含現(xiàn)已離職人員)不得報考。
其余未羅列地區(qū)詳見各地公務員考試招考公告。
條件六:是否為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
公務員被辭退不同于被開除。在職公務員被開除是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考試,被辭退的公務員滿5年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