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內蒙古鄂爾多斯杭錦旗自來水公司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補充公告
2020年內蒙古鄂爾多斯杭錦旗自來水公司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補充公告
按照《杭錦旗自來水公司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公告》,杭錦旗自來水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8名。2020年2月3日到2020年2月9日,杭錦旗自來水公司組織應聘者進行了報名。截止報名結束,經過資格初審,同時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及招聘崗位需要,按照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為確保招聘工作客觀、公正、有序推進,更全面的反映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經我公司研究決定,增加以下補充公告。
一、補充公告內容
(一)增加筆試環(huán)節(jié)(通過資格初審參加筆試人員名單后附,請考生注意名單前序號)。
1.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及地點將通過電話的方式另行通知。
2.筆試分值及科目
(1)筆試滿分為100分;
(2)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3)本次筆試采取封閉式統一命題、閉卷筆試、集中閱卷的方式進行,調整后最終錄用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構成總成績,筆試加面試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本次筆試不加政策、少數民族等附加分。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選
1.根據招聘崗位及人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2的比例分崗位確定面試考察入圍人選。
2.對于同一崗位,如果考生最終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則不能進入下一輪的資格復審和體檢、考察;若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成績全部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我公司將按照寧缺毋濫的原則,取消本崗位的招聘。
3.若按比例進入面試者筆試成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4.在面試開始的前一天(工作時間17:30分之前),因考生自動放棄(以考生主動告知放棄為準)而出現的面試缺額,經我公司審核同意后,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二、補充其他相關要求
1.經資格初審、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錄用后(在考察階段,將再次對考生提供的戶口本、身份證等所持證件進行復核,凡是提供虛假證明、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錄用資格),將錄用人員名單將進行為期一周(五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并將受聘者個人各類證件,包括學籍檔案、畢業(yè)證、學位證、各類資質證書原件(身份證、戶口簿除外)封存歸檔,由我公司檔案管理部門統一保存管理。
2.安排到崗后,實行試用期考核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在試用期內,不服從崗位調整或有違反公司各項制度的、不符合崗位工作要求的,或提供虛假、造假信息的,或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者均予以解除合同,取消錄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簽訂勞動合同。
3.此次招聘錄用的人員,在正式錄用后規(guī)定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三個月試用期),并簽訂承諾書。在規(guī)定的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得提取個人檔案,不得以工作需要、個人原因等名義借調、調動到其他單位工作或參加其他單位招聘(考)。最低服務年限內的相關違約責任(辭職、離崗、調動等違約行為)及具體條款在簽訂的勞動合同中體現。
三、注意事項
1.各位考生看到此補充公告后,務必認真閱讀本公告的全部內容,確認已熟知并同意本公告的全部內容,自行下載下方附件《杭錦旗自來水公司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參加筆試確認回執(zhí)單》(無法下載附件的請進入杭錦旗人民政府網站“杭錦之窗”自行查看下載),將此回執(zhí)單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fā)送到郵箱1280176107@qq.com進行確認。逾期未發(fā)或未按照指定要求格式發(fā)送回執(zhí)單者,一律取消筆試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2.打印準考證說明
考生參加筆試的回執(zhí)單為本次考生參加筆試的準考證,請各位考生在筆試之前自行打印保存。參加筆試時憑此回執(zhí)單加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
3.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電子照片、駕駛證、社???、工作證、軍官證等不作為身份證明證件)、準考證及黑色簽字筆,于開考前30分鐘到達指定考場,考生如遲到超過20分鐘將取消考試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4.如對后附名單有異議,請于本補充公告發(fā)布之日起3日內致電咨詢,逾期恕不受理。咨詢電話:18347289162。
除本通知的補充事項外,本次招聘的其他事項仍按《杭錦旗自來水公司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公告》(原公告)執(zhí)行。
特此公告
附件:
2、杭錦旗自來水公司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參加筆試確認回執(zhí)單
杭錦旗自來水公司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