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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寧波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聘輔警313人公告(第二批)

2020-04-28 14:54  |  寧波人才網  |  責編:黎倩 點擊收藏

  2020年浙江省寧波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招聘輔警313人公告已經公布,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0年4月29日至5月10日。具體的考試要求以及其他注意事項請查看以下文章。更多公安招警資訊請關注華圖在線招考資訊

  根據《寧波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條件和招聘程序細則》規(guī)定,因工作需要,全市公安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313名。輔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協(xié)助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開展警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畢業(yè)以上人員。2020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須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均須在報名首日(即2020年4月29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具體職位及要求見附件1。

  二、應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德,熱愛公安事業(y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紀律觀念強;

  3.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4.具備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含)以上學歷(須于2020年4月29日以前取得學歷);

  5.應聘輔警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4月29日至2002年4月29日期間出生)。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該崗位明確的要求為準;

  6.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具有擬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資格條件

  1.文職輔警:本科及以上學歷。有一定文字功底,溝通協(xié)調能力較強;

  2.勤務輔警: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特殊技能或者專業(yè)特長人員以及退役軍人,可以適當放寬學歷條件,但是應當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后不予續(xù)簽。

  同等條件下,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先進個人予以優(yōu)先錄用。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3.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4.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因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養(yǎng)或者有吸毒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輔警管理規(guī)定被解聘的;

  10.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1.有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2.依照國家規(guī)定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程序

  堅持“德才兼?zhèn)?、事業(yè)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按照報名、筆試、資格審核、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政治審查、公示等程序組織實施,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對專業(yè)性較強的崗位和緊缺人才,可以適當簡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測評方法。

  (一)查詢職位

  本次共招聘文職輔警30名、勤務輔警283名。具體職位表及其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0年4月29日9:00-5月10日16:00;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登錄寧波人才網首頁“事業(yè)招考欄目”的考試報名入口,選擇進入“2020年寧波市公安機關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錄入個人信息,同時上傳本人電子照片(2019年以后拍攝的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為30k以內,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網絡報名咨詢電話:0574-89020950潘老師。

  受理時間: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工作日)。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根據本人條件,嚴格對照職位表中各職位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條件與職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應聘資格,后果由本人自負。

  2.寧波市公安機關員額內在職輔警不得應聘。

  3.應聘人員應確保報考信息真實、準確。如發(fā)現虛假信息的,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惡意報名、攻擊報名系統(tǒng)的,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4.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且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5.應聘人員應按照規(guī)定流程和時限完成各環(huán)節(jié)操作,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職位選報并確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應聘人員所留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本人。

  6.應聘人員在招聘任一環(huán)節(jié)有違規(guī)違紀問題的,一經發(fā)現,取消應聘資格,情節(jié)嚴重的,5年內不得報考寧波市公安機關輔警。

  四、資格審查和筆試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主要審查應聘者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戶口簿復印件(含父母親、兄弟姐妹、配偶子女),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在線驗證報告(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一份;

  3.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報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5.已就業(yè)人員報考須提供原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往社保繳納證明及勞動合同;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復印件;

  7.外地戶口需提供居住證明。

  資格審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不予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

  (二)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為基本法律知識、行政能力和書面表達等,采用書面答題方式進行,試題由市公安局委托第三方考試機構統(tǒng)一制卷,分判斷題、單項選擇題、簡答題、案例分析題,考試時間90分鐘。考試大綱和考場規(guī)則見附件2、附件3。

  1.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每門科目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1位;

  2.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寧波市公安局統(tǒng)一公布;

  3.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在寧波人才網首頁“事業(yè)招考欄目”公布;

  資格審查和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于報名結束后另行通知。

  五、體能測評

  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參加體能測評,測評結果當場公布。

  體能測評項目為:縱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測評標準見附件4。參加體能測評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達標,不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的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另行公布。

  六、面試

  (一)面試名額

  通過體能測評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名確定入圍面試人選。設職位招聘名額為Y,面試名額為R,當Y≤5時,R=3Y;當Y>5時,R=2Y。

  (二)面試安排

  面試時間、地點、入圍人員名單及相關規(guī)則另行公布。

  (三)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四)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績確定名次。

  七、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總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按職位擬聘人數1:1.2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安排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體檢標準見附件5。

  (二)政治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根據總成績高低順序排名,按職位擬聘人數1:1比例確定入圍政治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對其進行政治考察。政治審查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重點在于核實應聘對象是否存在不得應聘的12種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由寧波市公安局在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受到投訴且經查實不符合應聘資格的,不予聘用;對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如出現體檢、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聘用資格的,相應職位可以依次進行遞補。公示中發(fā)現問題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政治考察人選,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

  八、聘用管理

  (一)聘用報到

  對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審核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二)崗前培訓

  招聘單位將適時組織新聘用輔警開展崗前集中封閉式培訓,培訓項目包括忠誠教育、職業(yè)養(yǎng)成、公安工作、警務技能、實踐教學等。通過日常表現考核、理論考試、技能測試、實踐鑒定等方式對聘用對象進行綜合評定,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三)試用期考核

  培訓合格后,按照招聘計劃進行分配,由用人單位負責具體崗位知識培訓或者以崗帶訓,并簽訂管理責任狀、保密承諾書等。試用期結束前2周,招聘單位對試用期輔警的工作實績、日常表現進行考核,結合崗前培訓結果進行崗位資格認證。對符合上崗資格條件的頒發(fā)資格證書;不符合上崗資格條件的,按試用期不合格解除勞動關系。

  九、勞動待遇保障

  (一)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指定的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二)人員薪酬由市、區(qū)縣(市)財政保障,具體標準按照不同崗位確定,實行崗位績效考核。

  (三)用人單位提供就餐。

  (四)享受健康體檢、保險、撫恤慰問等福利待遇。

  (五)輔警工作滿三年,如符合相關資格條件的,可報名參加定向招錄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考試。

  十、其他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二)應聘人員在筆試、體能測評、面試、體檢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在規(guī)定地點參加考試、測評、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本公告中所稱家庭成員、近親屬是指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四)應聘人員有違反考場紀律、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試成績。

  (五)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寧波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六)對本公告中相關事項的咨詢,可直接撥打各招聘單位聯(lián)系人電話。

  本公告由寧波市公安局政治部輔警管理處負責解釋。

  附件1:2020年寧波市公安機關第二批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職位一覽表.xls

  附件2:《公安輔警綜合素質能力測試》考試大綱.doc

  附件3:考場規(guī)則.docx

  附件4:寧波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檢標準.doc

  附件5:寧波市公安機關錄用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doc

  寧波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8日

標簽: 浙江招警    2020招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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