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甘肅省甘南州合作市招聘城鄉(xiāng)社區(qū)輔警公告(70人)
根據(jù)《甘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規(guī)范甘南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州政辦發(fā)〔2019〕17號)和甘南州公安局、甘南州人社局、甘南州財政局《關于印發(fā)甘南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州公發(fā)〔2019〕16號)精神,經(jīng)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在合作地區(qū)公開招聘城鄉(xiāng)警務社區(qū)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70名(男63名,女7名),均為勤務輔警。
1.普通類職位50名,職位代碼1001,(男45名,女5名);
2.藏漢雙語類職位20名,職位代碼1002,(男18名,女2名)。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范圍
本次招聘面向合作市戶籍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和復轉軍人(復轉軍人學歷可放寬至高中及以上);
(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志愿從事城鄉(xiāng)警務社區(qū)警務輔助工作;
2.年齡要求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0年5月1日至2002年5月1日期間出生);
3.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雙眼裸視力4.8(含矯正視力),無紅綠色盲;
4.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身體外部皮膚無明顯疤痕;
5.服從組織安排。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一)曾受過治安、刑事處罰或免于治安、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公務員辭退不滿5年的,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近三年曾受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查看等處分的;
(二)本人或其家庭成員、近親屬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三)弄虛作假,在公眾制造虛假信息并傳播,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參與或者組織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四)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五)因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機關事業(yè)單位辭退、解聘的;
(六)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七)近五年內(nèi)在各類招考考試中有舞弊行為、違反考場紀律且拒不配合工作的,在體檢、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八)未在公告發(fā)布之日前取得畢業(yè)證人員。
(九)因婚將戶籍遷入我市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本。自公告發(fā)布之日后,將戶籍遷入我市的一律不得報考。
(十)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考生本人現(xiàn)場報名方式,不得代報名,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20年5月11日至5月15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合作市人社局(市政府統(tǒng)辦樓一樓)
3.報名流程:
(1)報名需準備的證件及材料:報名人員需準備本人畢業(yè)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wǎng)打印)、就業(yè)報到證(擇業(yè)通知書)、身份證、戶口本、退伍證(退役軍人)、結婚證(因婚遷入人員)、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和考生本人征信證明等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紅底正面免冠二寸照片6張(照片背面書寫考生姓名將照片裝紙袋內(nèi));
(2)考生填寫《合作市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3)初測:工作人員對考生的身高、視力及外觀進行初步檢測審核;
(4)資格審核:初測合格后,工作人員審核考生證件及相關資料,主要審核畢業(yè)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wǎng)打印)、就業(yè)報到證(擇業(yè)通知書)、身份證、戶口本、退伍證(退役軍人)、結婚證(因婚遷入人員)、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和考生本人征信證明等證件材料原件;
(5)考生信息電子錄入,工作人員將考生信息準確錄入電子匯總表內(nèi),現(xiàn)場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錄入的報考信息;
(6)資料歸檔:電子信息采集完成后,考生將畢業(yè)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wǎng)打印)、就業(yè)報到證(擇業(yè)通知書)、身份證、戶口本、退伍證(退役軍人)、結婚證(因婚遷入人員)、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和考生本人征信證明等證件材料復印件和裝袋的照片交資料歸檔人員裝檔;報名結束。
4.本次招聘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每個考生限報一個職位。
(二)筆試
本次招聘工作,筆試開考比例為招聘職位計劃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jīng)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核減招聘計劃人數(shù)或調(diào)整招聘職位名額或按實際報名人數(shù)開考。
(1)筆試試卷考試范圍:《公共基礎知識》和《公安基礎知識》測試;筆試試卷統(tǒng)一為漢語試卷,采用閉卷方式進行,考生一律使用漢語作答。
(2)筆試成績總分10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并列。
(3)筆試時間:2020年5月23日(星期六)
(4)筆試時長:120分鐘(09:00—11:00)。
(5)筆試地點:合作市(具體以準考證指定地點為準)。
(6)準考證領取時間及地點: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 (08:30—18:00),合作市人社局辦公室。
(7)筆試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nèi)(不可抗力除外),向社會公布筆試成績。
(三)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本職位內(nèi)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統(tǒng)一組織資格復審??忌顚憽顿Y格復審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進入面試人員的畢業(yè)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就業(yè)報到證(擇業(yè)證)及戶籍等相關證件資料進行復審,未能在資格復審時按要求提供畢業(yè)證或發(fā)現(xiàn)提交信息及證件有弄虛作假的,將取消本次招聘資格。資格復審時發(fā)現(xiàn)資格不符合條件的人員造成名額空缺的,按照本職位內(nèi)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進行等額遞補,等額遞補出現(xiàn)筆試成績相同,視為等額遞補并列。
(四)面試及考試總成績
1.面試
(1)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按照本職位內(nèi)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由市招聘辦負責通知面試人員參加面試,并向社會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考場設普通類考場和藏漢雙語類考場兩種類型。報考藏漢雙語類職位(1002)考生,在專設的藏漢雙語考場進行面試,面試考官均使用安多藏語進行面試會話,考生必需使用安多藏語進行面試,不能使用安多藏語進行面試的則無面試成績。
(2)面試內(nèi)容和計分方法:
面試內(nèi)容主要就應聘者的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責任感與進取心、應變能力、形象氣質(zhì)、實踐操作等綜合素質(zhì)方面進行考察。
面試成績計分采用百分制,面試考官現(xiàn)場打分需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二位;考生面試成績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出平均得分(保留二位小數(shù))為最終面試成績。
(3)面試時間及地點:
(具體時間以面試通知單為準)。
(4)面試試題在面試現(xiàn)場當眾開封啟用,考生進入面試考場,由主考官向考生宣讀面試試題,考官根據(jù)評分標準和考生面試的答題情況,打出綜合得分。
(5)考生面試結束后,由工作人員根據(jù)考官打分情況按照規(guī)定的計分方法,計算出考生成績并當場公布,考生當場簽署姓名確認。
(6)面試工作由市人社局指導,市公安局具體組織實施,市紀委監(jiān)委、市人大代表、市政協(xié)委員或考生家長代表對面試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2.考試總成績確定
按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總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全體參加面試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未參加面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不參加排序。若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的情況,則依次按照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公安機關(含退休、病故)職工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公安專業(yè)畢業(yè)生、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以及合作市“建檔立卡戶”、“零就業(yè)”家庭子女的順序優(yōu)先聘用。
(五)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工作由市招聘辦統(tǒng)一組織實施,參加體能測試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參照《2014年度市(州)縣市區(qū)公安派出所公開選拔人民警察公告(式樣)》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340號)文件精神組織實施,體能測試共3個項目(10米×4往返跑、800米/600米長跑、縱跳摸高),縱跳摸高現(xiàn)場三次測試,三次內(nèi)達標為合格,三個測評項目中凡有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試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序。
參加面試人員全部進入體能測試。體能測試結束后,本職位內(nèi)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且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
1.體能測試的具體項目和標準如下:
男子組:10米×4往返跑,所用時間≤13〃1為合格;800米跑,所用時間≤4'25〃為合格;縱跳摸高,觸摸高度≥245厘米為合格。
女子組:10米×4往返跑,所用時間≤14〃1為合格;600米跑,所用時間≤4'20〃為合格;縱跳摸高,觸摸高度≥210厘米為合格。
2.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考試結束后,由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擬聘用人員到縣級以上醫(yī)療機構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中人民警察職位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在體檢環(huán)節(jié)中如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的人員,則按照本職位內(nèi)參加體能測試人員中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對擬招聘人員,由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由市紀委監(jiān)委、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負責核實,對確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報經(jīng)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取消資格,本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
(八)聘用辦法
1.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且無異議,由領導小組報市政府研究同意后,統(tǒng)一填寫《合作市聘用警務輔助人員審批表》(一式兩份),一份報市人社局備案,一份報市公安局存檔備查。
2.警務輔助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由市公安局備存,一份報人社局備案,一份由聘用人員保留,合同期限為3年。被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nèi)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聘用期內(nèi)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滿后,若不再續(xù)聘,則聘用合同自然終止,雙方聘用關系自行解除。
四、聘用人員待遇
1.市公安局為被聘用人員配備工作需要的制式服裝、防護裝備、單警裝備等裝備,提供必要的工作場所;為被聘用人員購買社會保險(五險中的單位繳費部分由市公安局全額保障,個人部分由被聘用人員繳納)。
2.被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按照《關于印發(fā)甘南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州公發(fā)〔2019〕16號)執(zhí)行。
五、招聘監(jiān)督
招考聘用工作邀請市紀委監(jiān)委及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考生家長代表全程監(jiān)督,并設立監(jiān)督電話,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的情況,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必要的處理,同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監(jiān)督電話:
市紀委監(jiān)委: 0941-8232228
市紀委派駐市公安局紀檢組0941-5929072
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0941-8232781
市公安局:0941-5929014
六、其他事項
1.為了便于隨時通知考試相關事宜,請已報名的考生保證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
2.筆試和面試考試均實行“祼考”規(guī)定、考生參加考試時僅需攜帶準考證、面試通知書、身份證,其它物品一律不得進入考點(包括本人隨身飾品)
3.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合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合作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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