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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茂名市醫(yī)療保障局遴選公務員公告(2名)

2020-05-08 08:41  |  茂名市人民政府  |  責編:許巖 點擊收藏

  根據(jù)工作需要,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市有關部門批準,茂名市醫(yī)療保障局擬面向全市各區(qū)、縣級市、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2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遴選職位

  茂名市醫(yī)療保障局茂南分局一級行政執(zhí)法員2名。

  (二)遴選范圍

  茂名市轄區(qū)(縣級市)、鎮(zhèn)(含街道、開發(fā)區(qū),下同)機關單位在編在職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

  (三)遴選條件

  1.符合《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同時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醫(yī)療保障事業(yè),組織觀念和紀律觀念強;熟悉行政執(zhí)法業(yè)務,具有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較強的工作責任感和事業(yè)心;有良好的溝通協(xié)調和與人共事能力;公道正派,堅持原則,敬業(yè)廉潔,甘于奉獻。

  (2)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4年4月30日后出生)。

  (3)有2年以上的縣級及以下基層公務員工作經(jīng)驗(含試用期)。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5)遴選職位專業(yè)不限,要求現(xiàn)任一級行政執(zhí)法員(或一級科員)及以下職位(具有行政執(zhí)法證的,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條件。

  (7)年齡、工作經(jīng)歷、服務年限等資格條件,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4月30日。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列入遴選范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行政拘留的。

  (4)近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或基本稱職情況的。

  (5)試用期公務員,或者按照有關規(guī)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況。

  二、遴選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8日截止共10工作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或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報名(報名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報名及郵寄地址:茂名市茂南區(qū)文明中路福華三街3號大院茂名市醫(yī)療保障局。

  聯(lián)系人:許力丹;聯(lián)系電話:0668-3386052 。

  報名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

  1.《茂名市醫(yī)療保障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

  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公務員(參公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一式兩份(須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加注“與原件相符”)及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近期大一寸彩色證件照3張;

  4.一篇本人起草的綜合性文稿或調研文章(如有其他反映個人工作能力和實績的證明材料也一并提交);

  5.所有材料紙張請用A4規(guī)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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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茂名公務員    茂名公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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