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東淄博市公安局臨淄分局面向社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20人)
淄博市公安局臨淄分局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20名)
根據(jù)《山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和《山東省公安機關輔警招聘工作實施細則》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統(tǒng)稱“輔警”)。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
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20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4名。具體職位及計劃數(shù)詳見《淄博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年齡在18至30周歲之間(1989年7月13日至2002年7月13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yè)生,畢業(yè)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的,可以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報考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招聘職位。
(五)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志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忠誠、奉獻、吃苦耐勞,服從安排;
(六)身心健康,體形端正,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無紋身,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無肢體功能障礙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單側裸眼視力不得低于4.6;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職業(yè)證書的;
8.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八)應聘人員須在報名前取得應聘職位要求的學歷等證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采取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初審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wǎng)址:臨淄區(qū)人民政府網(wǎng)( http://www.linzi.gov.cn/)。
報名時間:2020年7月13日8:30—2020年7月15日17:00。
審核時間:2020年7月13日8:30—2020年7月16日12:00。
查詢時間:2020年7月14日8:30—2020年7月16日12:00。
(一)提交報名申請。應聘人員須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附件內(nèi)容,登陸指定的報名網(wǎng)站,填寫相關個人應聘信息,上傳本人電子照片(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要求純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以報名系統(tǒng)時間為準)內(nèi)提交。應聘人員須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信息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身份證及信息必須一致。
應聘人員在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在審核時間內(nèi),初審不通過的應聘人員,可根據(jù)情況修改完善信息后,繼續(xù)填報。報名信息經(jīng)初審通過后,不能更改。因信息填報不夠及時、全面、準確而導致未通過審核的,責任自負。應聘人員對審核結果有疑問的,可撥打招聘單位電話咨詢。
應聘人員應當仔細閱讀《2020年淄博市公安局臨淄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誠信承諾書》(附件2),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應聘人員需在規(guī)定的查詢時間內(nèi)登陸報名網(wǎng)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網(wǎng)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jù)?,F(xiàn)場資格審查與網(wǎng)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xiàn)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三)網(wǎng)上打印報名資料。應聘人員應及時打印《淄博市公安局臨淄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簽署《誠信承諾書》及《身體狀況確認書》(附件3),并據(jù)此進入下一步體能測評環(huán)節(jié)。
四、體能測評
1、通過網(wǎng)上初審者,需攜帶《淄博市公安局臨淄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及《身體狀況確認書》參加體能測試。
體能測評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附件4)執(zhí)行,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違反體能測評有關規(guī)定的,直接取消應聘資格。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名單當場公布,測評成績不計入招聘考試總分。體能測評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測評時間、地點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程序及體檢、考察、政治考核等具體事宜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報名網(wǎng)站發(fā)布信息。
六、聘用
聘用人員實行勞務派遣制,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納入淄博市公安局臨淄分局輔警用人額度管理,聘用人員與淄博市公安局臨淄分局無人事隸屬關系,不具有公務員、事業(yè)編和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jiān)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不合格的,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具體崗位根據(jù)需要由淄博市公安局臨淄分局統(tǒng)一安排。
聘用前已就業(yè)的,須于簽訂勞動合同前由本人提供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用工關系的證明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七、相關待遇
輔警所需經(jīng)費全部納入政府財政預算保障,待遇按照淄博市公安局臨淄分局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行崗位工資執(zhí)行,繳納五險,發(fā)放制式輔警服裝。
八、重要提示
(一)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及時關注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不符合條件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二)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組織或個人舉辦招聘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任何組織或個人假借淄博市公安局臨淄分局輔警招聘名義舉辦輔導班、公布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的,將依法追究其相關責任。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對提供虛假材料或進入考試、考察環(huán)節(jié)無故放棄等浪費考試資源的行為,將納入輔警招聘個人誠信檔案,5年內(nèi)不允許參加淄博市公安機關輔警招聘。
招聘咨詢電話:0533-7217957、0533-2134728
招聘咨詢時間:8:30-11:30 13:30-17:00(報名期間)
本公告由淄博市公安局臨淄分局負責解釋。
附件1:淄博市公安局臨淄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職位表.docx
附件2:2020年淄博市公安局臨淄分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誠信承諾書.doc
附件3:身體狀況確認書.doc
附件4: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pdf
淄博市公安局臨淄分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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