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有關事宜的公告
關于2020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有關事宜的公告
根據《2020年青島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2020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公布(見附件1),并將資格審查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
2020年青島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總成績不低于50分。
二、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者中,按照職位錄用計劃的3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筆試合格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計劃3倍的職位,確定現(xiàn)有的筆試合格人員為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并列人員同時確定為面試人選。
三、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面試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實施。2020年8月17日,進入面試人選須按照招錄機關指定的地點參加資格審查,如實報告健康排查有關信息,確認參加面試。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不符合招錄職位要求、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招錄機關將終止其錄用程序。因終止錄用程序出現(xiàn)面試人選未達到職位錄用計劃3倍的,招錄機關將從該職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的報考者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時間截止到2020年8月20日,有關考生在此期間應當保持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免給個人造成損失。
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問題請咨詢招錄機關,咨詢電話詳見附件2。
四、資格審查需提交的材料
面試人選須向招錄機關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2張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職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份。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還應提交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
2、在職人員還應提交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還須提供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須在2020年5月前取得);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介紹信(經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3、在全國各軍隊院校取得學歷證書的人員,還應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以退役軍人或者高校畢業(yè)生士兵身份報考的,須提供戶口簿和退役軍人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4、在報考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人員中,“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項目人員須提供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須提供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須提供共青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青島“三支一扶”高校畢業(yè)生項目的人員,還須提供青島市“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區(q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上述由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團省委出具的考核認定證明材料,應明確報考者在“選聘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時的工作表現(xiàn)、思想政治表現(xiàn),以及報到時間、服務期限(時間具體到月份),其中,因借調(幫助工作)到縣級以上(含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滿1個月及以上的時間應單獨標明,不計入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服務時間。
5、畢業(yè)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的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yè)生,分別按照大專、本科畢業(yè)生享受公務員招考政策待遇。在資格審查時,要出具畢業(yè)證書、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已與用工單位簽訂就業(yè)(定向培養(yǎng))協(xié)議或勞動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經招錄機關同意,也可在體檢和考察前提供)。
6、留學回國人員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報考的,還須提供國(境)外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
7、進入資格審查人員除提供上述基本資格審查材料外,還要根據本人所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要由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勞工)部門出具;職位要求考生具有相關資格證書的,要在資格審查時出具相關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報考者在報名前已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可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由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書面結論。
8、已與報名時的工作單位解約,且目前無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原單位解約證明材料或相關失業(yè)證明;本人與報名登記表上填寫工作單位之間屬臨時用工,且現(xiàn)已辭職的,應出具失業(yè)證或相關失業(yè)證明;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應提交失業(yè)證或相關失業(yè)證明; 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工作單位不一致的,應出具與原單位解約的證明材料和現(xiàn)工作單位的勞動合同及同意報考證明。
五、面試時間、地點
青島市各級機關招錄公務員(不含公安機關職位)的面試時間統(tǒng)一安排在2020年8月29日至9月1日。考生個人具體面試時間見面試通知單。面試通知單于面試前5天通過網絡打印,打印地址和時間另行通知。
報考須進行專業(yè)能力測試職位的人員,應按照指定的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參加相應的專業(yè)能力測試。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按照規(guī)定比例計入面試總成績。詳情請咨詢招錄機關。
六、疫情防控有關要求
1.根據我省有關規(guī)定,廣大考生須加強防疫知識學習,自覺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记埃苊馇巴咔橹懈唢L險地區(qū),主動減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員接觸。面試前14天每日自覺進行體溫測量、記錄及健康狀況監(jiān)測,如實填寫《面試人員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見附件3)。面試時,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單和山東省電子健康通行碼、本人簽字的《面試人員健康管理信息承諾書》進入考點;持健康碼非綠碼的考生,還須提供面試前7天內檢測機構檢測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進入考點前,考生須聽從考點工作人員指揮,佩戴一次性醫(yī)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線”排隊有序入場。在接受身份核驗時,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實身份。
3.持健康碼黃碼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場或考試期間出現(xiàn)咳嗽、呼吸困難、腹瀉、發(fā)熱等癥狀,經專業(yè)評估和綜合研判,能繼續(xù)參加考試的,安排在備用隔離考場面試。須接受隔離觀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納入所在地疫情防控體系。
4.請考生備齊個人防護用品,嚴格做好個人防護,保持手衛(wèi)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飲食衛(wèi)生,預防中暑。
凡違反我省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隱瞞、虛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的,將依法依規(guī)追究責任。
七、其他
青島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面試人選的資格審查、遞補等有關事項以及面試時間、地點等,由省公安廳另行公告。
附件1:2020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青島市公務員局
2020年8月10日
來源:http://zzb.qingdao.gov.cn/n24179460/n24181157/n32567615/n32567616/200810113726724201.html